已退休两年的茂名市原政协主席冯立梅近日被调查,标志着沉寂两年的“茂名官场腐败窝案”重新掀开。2009年-2012年,以两任茂名市委书记落马为标志的官场贪腐窝案爆发后,茂名官场几近瘫痪。为“保持茂名稳定”,相关部门采取了“办案”和“挽救”并举的做法。包括时任市委书记罗荫国供出的贪腐名单上的大批涉贪官员,被采取了“高举轻放”的处理,窝案后维持原职。(据4月21日《新京报》)
举国闻名的茂名官场腐败窝案进入第二季,让人看到反腐希望。然而,透过茂名官场腐败窝案的跌宕起伏,我们还是应当厘清腐败窝案背后的认识误区,绝不能被那些虚妄的困难吓倒。
误区之一:主要领导收钱,不送钱不行,很多人是被裹挟的消极腐败。这是一条很具有迷惑性的看法,为大量涉案官员脱身找到了借口。事实是,那些向主要领导送钱的官员都是为了谋取各种个人私利,送钱只是手段之一,何来“被裹挟”之说?又怎能算是消极腐败?
误区之二:彻查腐败窝案,牵连官员过多,会影响“稳定”。事实证明,停止查处腐败窝案之后,茂名市官场只是经历了表面上的“伪稳定”,平静的水面之下是人心不满。一方面,被处理的官员及其家属不满,认为查处太偏颇。另一方面,更多老实做人的官员更不满,这类官员原本就对腐败现象不满,不甘于同流合污,最终等到的却是一场空。更严重的是人民群众的不满,远远超出官场的暂时稳定,埋下更加持久的不稳定隐患。
误区之三:彻查腐败窝案,官员都抓起来了,工作没人做了。这种看法完全是杞人忧天。以茂名而言,腐败窝案涉及一二百人,对于全市数千名公务员来说,仍然只是少数。腐败分子被查处了,工作仍然会有人接得上。即便茂名真的官员不足,完全可以在广东省内选调交流,绝不愁没有人工作。
误区之四:主要腐败分子被查之后,其他次要人物危害不大,可以在主动认错之后留用。腐败从来没有大小之分,腐败的危害也从来没有大小之分。腐败就是官场的癌细胞,一部分处于次要地位的腐败分子被放过,只会纵容更多人产生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也给腐败留下了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稍有合适的环境就会被无限放大,甚至产生超过以往的更大危害。
凡此种种,对于腐败窝案背后的认识误区,我们必须予以清醒的认识,绝不能被它们吓倒以至于产生误判。严厉彻查每一起腐败案件,严肃处理每一个腐败分子,都只会让官场更加清澈,都只会让群众更加满意,完全不必有任何顾虑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