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休两年的茂名市原政协主席冯立梅近日被调查,标志着沉寂两年的“茂名官场腐败窝案”重新掀开。(2014年4月21日,新京报)
窝案一般指一群由掌了权的腐败分子组成的腐败团伙,依靠权力非法获得利益的“利益共同体”。较著名的有中石油窝案、中移动窝案、深航窝案等。而今,蛰伏了两年之久的茂名官场窝案又重新浮出了水面。
常言道,法不责众。但是,在窝案面前,法却应该责众。对于窝案只是蜻蜓点水的抓出一两个代表人物,不仅是指标不治本,更是严重违背了公平原则。一方面,对于窝案的犯罪嫌疑人来说,有些人被查被抓而落了马,而有些人却安然无事,这必然会让那些落马的官员心头很不爽。另一方面,对于人民群众来说,对于窝案的官员是敢怒不敢言,如果只是抓住了其中一两个人物,人民群众对于这样的处理肯定不会满意。
对于窝案的处理,由于面临诸多利益体的纠结,其阻力十分庞大,但是莫拿阻力当成不作为的托辞。要树立法律在法律面前的绝对权威,不只是一两句口号,而是要用实际行动来证明:对于任何触犯了法律的人,都不能姑息纵容,都应当严肃处理。
对于窝案的处理,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必由之路。在官场中,若充斥着关系网和利益链条,清廉之人的生存空间就必然岌岌可危,这种异化的政治生态是滋生“患病官员”的黑色土壤,更是损害了社会风清气正的大好环境,成为建设民主政治,实现政治文明的一大桎梏。
不可忽视的是,窝案,由于牵涉人员众多,处理起来本来就有难度,更何况是对于一件休眠了两年之久的案件重新处理,重启调查必然会产生震荡。在治理中,如何处理稳定与彻查的关系,如何拿捏好分寸和力度,这正是考验办案者政治智慧的时候。我们期待,司法部门能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