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贵州公安部门宣布:到4月30日,贵州省“贵O”专段号牌将全部停用;同日,武汉市公安局也启动“鄂O”号牌更换工作,沿用了18年的“鄂O”公安专段号牌,将被“鄂A”普通号牌取代。据初步统计,全国31个省份中,已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的22个,5个省份将“O”牌变为公安专用或转为普通民用号牌,尚未取消或变更的省份还有4个。(新华网4月18日)
取消O”牌车并不一定都OK!取消“O”牌,这只是行动开始,只要走转改任务没有完成、没有改好、改到位,那么这种公车改革就永远还在路上,必须继续进行下去。
要让老百姓看到公车取消“O”牌的成效与积极变化,这只是第一步;第二步是怎样把这种行驶公车的特权销声匿迹,不见踪影,与群众打成一片,与中央的精神保持一致;第三步深化改革,让大量的公车在“让”和“省”的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对于第一步,要继续抓好这项工作,彻底完成取消O”牌车任务。目前全国31个省份中,已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的22个,5个省份将“O”牌变为公安专用或转为普通民用号牌,尚未取消或变更的省份还有4个。这个任务完成系关公车改革这个大局,要加快加速做好公车车牌整改工作。
对于第二步就要大力倡导并推行实施全民监督,对公车发现存在的问题,就一律不放过,实行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就曝光一起;发现一次,就追查到底,严肃处理。
对于第三步就是公车要多快好省的问题。公车并不是韩信将兵多多益善,应该有数有效,有质有量。公车消费是三公消费之一,数目庞大,容易发生车轮腐败。公车取消O”牌之后还要严查腐败,这方面还要进一步细化有关规定,落到实处,让群众看到成效。
不要以为取消O”牌,公车就万事大吉,一切ok。公车取消O”牌之后,对老百姓来说,最重要的是公车出行要进一步谦让,使之不扰民,不争道,不抢道,不以高调姿态出现在公众场合,不搞排场,不行使特权,而且在违规违法之后主动接受法律约束和群众监督。这就是让的问题,对人要谦让,对法要谦让,使之产生敬畏感。还有一个最为重要的是“省”,即公车不仅要节省、环保、文明,还要省时、省油、省人。
公车是用来办公的,为老百姓办事的。一方面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需要取消公车种种特权,不仅仅是指取消O”牌这个动作;
另外一方面要继续提高公车的办事效率,大力节省成本。如果公车行的公里路路多,而所办的公事少而小,那么公车取消O”牌之后还要严抓细管,不断求真务实,认真找差距,照一照镜子,想一想车花在哪里比较妥当。最好是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公车当局应该反省一下,自己是不是惜时如命,爱公敬业,真的实现了公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了机关事务公车出行的效率与效能,老百姓满不满意,心里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
只要老百姓说OK。那么取消“O”牌车就OK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