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08年,为规范与引导独立学院的改革发展,教育部颁布了《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并规定在5年内对全国独立学院进行考察验收,但教育部在2013年5月又把验收的最后期限延迟到2016年。
为什么绝大多数独立学院难以如期通过验收呢?主要原因在于独立学院办学过程中的“先上车,后买票”。独立学院的举办始于1999年,而2008年教育部才出台管理办法。而这个管理办法,又脱离了诸多独立学院的实际。比如“管理办法”界定,独立学院必须为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普通本科高校。但在现实中,部分独立学院是由政府出资,部分则是由国企投资。而“管理办法”又对独立学院的办学资质诸如校园面积等,设置了一系列的门槛。很多独立学院又难以达到。
活着,还是死去?成为摆在独立学院眼前的一道难题。更尴尬的是,活着还是死去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取决于他们在办学方面的努力和成绩,而取决于教育主管部门设定的条条框框。而条条框框上的要求,靠他们自身的努力基本上是无法实现的。如果部分独立学院因为投资主体、校园面积等原因而停办,那就确实有点冤。
既然如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就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验收条件进行一定修正。在投资主体、校园面积等方面,最好是能够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进行,将验收重点落脚于实际的办学质量上。这样,才能够体现出独立学院政策法规的科学和公平。
同时,验收也是一个契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把一些新的改革理念融入其中,引导独立学院办学的正确方向。不久前,教育部提出,要以2000年以来新设的600多所本科高校为重点,引导部分本科高校加快转型发展步伐,培养生产服务一线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重心放在职业教育上来,并相应地改革高考制度。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独立学院如何作为?虽然独立学院的母校多为学术型大学,有很多独立学院当初的定位,也是向学术型发展;但多年实践下来,独立学院中的绝大多数,都是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实际上已经初步具备职业教育的诸多内容和特点,也就是说具备了从事职业教育的成熟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教育部门应该因势利导,在对独立学院的验收中,有意识地在这方面设置一些标准条件,引导独立学院明确自己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利用好这一重要教育改革提供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