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纪委的人”被查,表明中央的反腐意志,即便是“中纪委委员”也不是腐败官员的“护身符”。不管什么人,也不管他是不是“纪委的人”,只要敢于以身试法,就要“零容忍”。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12日发布官员落马消息,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申维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据媒体报道,现年58岁的申维辰是中国今年落马的第一名正部级官员。引人瞩目的是,申维辰也是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
申维辰不是近来第一个被查的纪委系统高官。在他之前,还有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道铭,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金道铭曾多年任职纪检监察系统,官至中纪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交通部纪检组长、山西省纪委书记等,系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纪委委员;李崇禧则在纪委工作了整整13年,曾任四川省纪委书记,十六届中央纪委委员。但与其他人不同的是,申维辰是在任的“中纪委委员”,也是十八大以来被查的纪委系统级别最高的在任官员。
“纪委的人”被查,表明中央的反腐意志,即便是“中纪委委员”也不是腐败官员的“护身符”。不管什么人,也不管他是不是“纪委的人”,只要敢于以身试法,就要“零容忍”,务求严厉惩处,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反腐败本来就不应该存在任何“灯下黑”的情形。
一直以来,在外界看来,对纪委官员的监管往往存在“上级很难管,同级不好管,下级不敢管”的现象。而随着反腐的深入,“谁来监管监管者”,也就成了悬在民众中间的一个巨大问号。毕竟,纪律的监管者,其自身不应游离于监督之外。如不及时破解这种“灯下黑”的情形,听之任之,难有作为,则必将严重损害中央厉行反腐的效果,也很难真正传递给民众信心。
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各级纪委要解决好‘灯下黑’的问题,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你们是查人家的,谁查你们,这个问题要探索解决。”
这需要内部监督制度的完善。从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已经开始了积极的制度尝试。前不久,中央纪委增设干部监督室,专门负责监督纪检监察干部;3月28日,中纪委副书记吴玉良披露,“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这种内部自上而下监督制度的建立健全,一方面,可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促使其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自我约束,以身作则;另一方面,也可在这一过程中,强化权力运行的制衡和管控,防止权力滥用。
当然,查处“灯下黑”,剑指“内部人”,也应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弥补内部监督的乏力或失灵。特别是,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媒体监督的作用更加突出,网民的眼睛可以观察到制度难以抵达的任何盲区。此前,中纪委网站设置了“我要举报”网络举报板块,方便民众举报监督,这是个不错的尝试
这一切都需要最终落实为实际的反腐行动,一旦发现纪委系统内部人员腐败线索就依法调查,决不容忍。
申维辰的被查就是一个典型个案。这对纪委系统内部有警示价值,对其他部门官员也是一种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