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多位官场人士透露,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落马源于其不实的“个人事项报告”。据透露,中央巡视组调看官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时,发现姚木根仅填一套房,而其实际被举报的房产多达十多处,两者之间有很大出入,引起中央巡视组注意。(4月9日《中国经济周刊》)
姚木根落马祸起“个人事项报告”,多少改变了公众对现行财产申报制度的看法——即现行制度尽管存在不少缺陷,但还是有一定反腐功能的。因此,在新制度出台之前,还应该最大化发挥现行制度的价值。
假如没有《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姚木根应该不会主动去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巡视组或许也没有机会去发现姚木根有多套房产并说谎。这是姚木根落马祸起“个人事项报告”给我们的启示之一:即使不完善的财产申报制度也是有用的,关键在于我们是否愿意借助这一制度来反腐。
假如每个巡视组大范围调看地方官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或者有关部门定期核查官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相信会发现不少官员在报告个人事项时在说谎,而不止是姚木根一人。也就是说,仅调看或者核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估计就能发现不少问题官员,能为反腐工作节省不少成本。
启示之二,官员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就有可能付出代价。有专家认为,一个完整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应包括申报、调查审核、公开、监督、问责5个环节。而我国缺少审核、公示、问责这三个环节。正因为如此,很多官员才心存侥幸,在报告个人事项时谎报、瞒报。但是,姚木根的例子也警示官员,虽然目前没有统一的财产审核环节,但仍然能发现谎报,因为各级巡视组说不定哪一天就抽查到你的头上了。
启示之三,进一步证实财产申报制度是反腐利器。只依靠目前并不健全的财产申报制度就能发现像姚木根这样的“老虎”,如果建立完整的财产申报制度,显然会发现更多的“老虎”、“苍蝇”。因为不仅审核环节能发现谎报,公示环节也能发现谎报,几个环节同时发力,就能成为最有效的反腐利器之一。
总之,姚木根落马祸起“个人事项报告”,一方面多少改变了公众对现行财产申报制度的失望情绪;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公众对建立完整财产申报制度的信心,因为无论是国外经验,还是国内例证,都说明财产申报是很有效的反腐手段。所以,应加快推进财产申报制度建设并利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