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德市人大代表、钦堂乡钦堂村党委书记吴康孟,被群众举报私建豪华别墅,违法占用土地10余亩,其私家花园建有环绕式人工溪流、游泳池,临水修筑了阳光房、水榭、露天太阳棚、数座假山,规模之大令人乍舌。
类似的事在别的地方也曾发生过,一些村干部明目张胆地在管辖的地盘上违建豪宅,既透露出嚣张霸气,又折射出共性问题。
一个显见的事实是,不少村干部都是当地“首富”。究其原因,先富之人更容易被选为村里的“领头羊”,村民希望其多为乡亲父老办实事,带领大家共同致富。另一种情况是,某些村干部仰仗手中的权力,在征地补偿、资源分配等方面侵害村民利益,进而攫取巨额暴利。所以,究竟是先有钱后当村干部,还是先当村干部后有钱,性质很可能大不相同。还有,某些基层民主选举中存在贿选,当动机不纯者当上村官,必然会变本加厉“捞本”。
本例属于上述哪种情况,目前的信息尚不明确。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相对于钦堂村“集体经济薄弱”,吴康孟的违建豪宅却彰显出“富甲一方”,这样的对比是极为刺眼的,“独乐乐而非众乐乐”与带领大家共同致富完全相悖。群众之所以举报吴康孟,除了其大肆违建,蕴含的弦外之音值得揣摩。
吴康孟违建还打了一处“擦边球”——其私家别墅后面,还有一幢规模更大的“公园”。此建筑由村委会“立项”,由吴康孟出资建设,名为“村民活动楼”,但在“产权”上却并未明确。虽然当地村民承认,家中摆酒席都会去那里,且不收“场地费”,但大伙都觉得那是“村支书的家”,这说明吴康孟拥有实际掌控权。正是仰仗着“公用”之名,吴康孟进一步“跑马圈地”,有意无意地模糊着“公园与私园”的界限。
身为建德市人大代表吴康孟,不是第一次因违建受处罚。2008年当地国土局就曾对其2310平方米违建下达过处罚决定书,其为何继续有恃无恐地违法占地?新增违建6368平方米,何以时隔数年才被查?在群众举报之前,当地管理部门果真“不明真相”?这之中,其人大代表身份有没有起到微妙影响?
违建被拆或被充公,并不能使有关问题画上句号。有必要追问某些村干部的财路,更需审视村民自治以及农村土地管理中的瑕疵。不然,有些事可能一而再、再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