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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回扣判刑后升任要职”,这医院伤了谁的利益?

胡建兵

2014年04月08日14:50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网民举报:安徽金寨人民医院药剂科人员宋某某曾因吃药品回扣,被县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服完刑后,宋某某不仅被重新安排工作,还升任为药剂科的副科长。对此,宋某某怀疑有人因利益竞争而恶意发帖。(4月6日人民网)

众所周知,药剂科是医院的重要部门,负责药材预算、采购,组织调剂、制剂,督促检查毒、麻、精、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可谓大权在握,攸关患者利益和生死。因而也成为各类药商竞相“拉拢”的对象。

这样的部门,按理应该精选一些政治过硬、责任性强,业务精湛的人员负责管理和工作。而宋某某是该院涉及80多人的药品回扣案的主犯,曾被判刑。可想,如此药品回扣案,当地百姓吃了多少“高价药”或“假冒伪劣药”。而宋某某刑满后,不但没有被医院驱逐出这个关键部门,而且一再提拔。从西药房主任、药械科副主任并主持工作(无正主任) 、到药材科副科长,最后到药剂科副科长。这让当地百姓怎么能对医院放心。

宋某某曾因吃回扣被判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判刑后,宋某某就应该“铁饭碗”不保, 只能“安排不叙职务的临时工作”。那么宋某某怎么能不仅保住“饭碗”,还一再被提拔重用呢?医院纪委负责人说宋某某是通过公开竞聘担任副科长的。听起来似乎有道理,但仔细一想,其中肯定有诈!不管是公开竞聘还是组织决定,用人的前提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金寨医院在发生大案后,为何不吸取教训,反而违规放低竞聘条件,让一个因“吃回扣”获刑的人有更多的“吃回扣”的机会呢?最可能的一个原因就是,当初宋某某犯案被判刑时,自己当了“替死鬼”,保护了“一批人”。刑满后,有些人带着“亏欠感”把他提拔,想以此对他进行“补偿”。

金寨县卫生局称,“宋某某竞聘为医院药材科副科长,后转任药剂科副科长,是因为原药材科内仅有三位具有药学中级职称人员,其中两名即将退休”。这话更站不住脚。人才短缺,可以向社会招聘,也可以在行业内调配。只有中专文化的宋某某是不是人才,我们暂且不论。在专业研究生、博士生满天飞的当下,找一个比他学历高、业务强的人肯定不难。退一步讲,就算聘一个业务能力稍弱,但安分守纪的人,总比聘一个挖空心思“吃回扣”,采购高价药、伪劣药的所谓“人才”要强得多。

有人举报“医院重用吃回扣的罪犯”。对此,当事人宋某某不但没有检讨自己,反而怀疑这是有人因利益竞争而恶意发帖。是的,有人发贴确实是为了利益竞争,但这个“利益”是为了医院的名誉,为了百姓的利益。这一点,如果宋某某还想不明白,如此素质,不得不让人担心他“旧病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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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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