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楼房倒塌事件后,记者在当地调查中发现,危楼不仅是倒塌的这一幢,同社区的其他楼、同街道的其他社区,还有许多楼房或出现安全隐患,或已被评定为C或D级危房。这样的危房在奉化市目前至少还有35处。(今日本报A11版)
一个几十万人口的县级市,至少35处危楼,可以叫“危楼之城”了。当务之急,要紧急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发生塌楼的悲剧,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当地政府应不惜一切代价,保证危楼住户安全。奉化市政府已发出紧急通知,组织旧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但是危楼中的住户要不要撤离?对危楼,特别是已经鉴定为D级危楼的加固等措施,与危险的赛跑有没有把握?这些问题都应有明确的官方态度。
奉化成了“危楼之城”,其他地区有没有相似的情况和问题?不好说。倒塌与鉴定为C级、D级的楼房大多建于20年前,那个年代,正是房地产开发萌芽时期,制度、监管等各方面相对来说很不成熟。那么,一方面,各地都应吸取奉化的教训,严格监管房屋建设质量;另一方面,都应对老旧楼房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亡羊补牢,防止塌楼的悲剧再次上演。
而说到建筑工程质量,决不仅是老旧楼房问题多,近年竣工的项目,特别是保障房、安置房,问题也不少。一脚能踏个窟窿的门、墙皮成片脱落……这样的新楼质量,日前还有曝光的。问题并不复杂,一是开发商、建筑商心黑,二是政府监管失职渎职。工程质量存在各种严重问题的项目,却能顺利通过验收,除了政府部门失职,背后还有什么问题,现实语境下并不难猜测。而每当揭出工程质量问题,建设行政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往往都把责任推给监理公司。监理公司当然难辞其咎,但是监理公司终究由政府部门监管,并且项目验收报告上也盖着政府部门的印章。问题是,不管是楼倒了、桥塌了、公路刚建成就成了“豆腐渣”,鲜见有政府官员被追责。一座新楼转眼间变成“楼倒倒”,结果是一群农民工被绳之以法,这样的问责笑话面前,官员们会怎样举一反三呢?
楼倒了,砸死人了,要大排查、大整治,确有必要。但是更重要的是未雨绸缪,而不是一阵风过后,上上下下又都患上健忘症;一出事就大排查,不出事连小排查都懒得做。奉化倒楼事件的原因,有历史原因,但面对危楼问题政府或不作为,或是措施不得当、不及时,不管是财力,还是其他原因,都不能成为理由。现在出事了,政府要动用更多的财力,结果还是那种规矩——不出事不重视,一出事才高度重视,这种问题上是最应该吸取教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