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设备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的情况,今年以来,公安部等9部门在全国部署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依法捣毁“伪基站”设备生产窝点24处,缴获“伪基站”设备2600余套,摧毁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违法犯罪团伙314个,破获诈骗、非法经营等各类刑事案件3540起,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530名。
数字是干枯的,却是最有说服力,表明9部门“联打”整治行动已初见成效。但我们不能因一时的“辉煌战果”而沾沾自喜,或见好就收。严峻的情势警示我们,在庞大的市场刺激下,“伪基站”的生产方、销售方、使用方相互勾结,已逐渐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地下黑色产业链条。遏止这种发展蔓延迅速的新型违法犯罪活动,需要标本兼治,打好一系列组合拳,进行深入、持久、全面的常态治理。
首先,要做好“联打”文章。众所周知,“伪基站”这一社会毒害在我国蔓延已有时日,公安部从2012年开始已进行过两次全国范围的打击行动。然而,这种披着高科技“马甲”的“伪基站”,设备易隐蔽,作案具有流动性,调查取证困难,仅靠公安部门一家打击显然难以治本。公安、工商、工信、质检等9部门须继续联手,对“伪基站”产业制售使用的全链条进行无缝监管和整治。
其次,要做好“严打”文章。“伪基站”已成为诈骗、嫖娼、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的“帮凶”,不能再“拖”再“等”再“容”,须痛下杀手锏,打“痛”打“死”。在专项行动中,既要上溯生产源头,又要下打使用网络;既要关停相关网店及其通讯、资金账号,又要依法严惩“伪基站”研发销售人员。这其中,尤须及时修补法律漏洞,加大不法分子的犯罪成本,让其倾家荡产,领刑坐牢。
第三,要做好“监管”文章。“伪基站”之所以星火燎原,不仅仅是因为暴利的驱使,还在于监管滞后、存在真空。有专家表示,目前我国的技术手段,已完全能够对“伪基站”发射的信号进行定位。因而,各相关部门和机构必须着眼前端预防,切实承担起对“伪基站”信号监测定位的责任,一旦发现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切莫为一己之利听之任之,或等到“伪基站”造成危害时再出手打击。
让人欣喜的是,此次由9部门联手实施的打击整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不仅对“伪基站”违法犯罪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还跟进出台了专门的司法解释,规定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危害公共安全的,同时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等多个罪名的,择重罪惩处。这一系列规定,使打击“伪基站”违法犯罪的标准和依据更加清晰。
多部门共同围剿“伪基站”犯罪,顺民意、得民心。只要我们走出“运动式”治理误区,对“伪基站”制售使用全链条打出围剿组合拳并成为常态,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的不法分子才会少之又少,形形色色的“李鬼”也必会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