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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是商品,文学非商业

2014年04月02日18:55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畅销无好书”, 这话初听起来觉得极端。钱钟书先生说:“在外国,作品销路的广狭,要由中产阶级的脾胃来支配。我们中国呢,……把中学生的程度和见识作为作品的标准。”(《灵感》)确实,中学生前途无可限量,但暂时还很难有丰富的阅历和良好的品味。也可能还有人拿《红楼梦》之类的经典作为例子来反驳,但《红楼梦》与此无关。畅销书是现代出版生产营销机制的产物,这种机制是工业化、标准化、市场化的,其成功的标志是速度与码洋,而不是重量与意义。因此有些畅销书可能是市场的宠儿、是时间的弃儿。

这么说并不是要将文学与市场对立起来,或者硬要将文学二元化为高雅文学和商业文学,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通常兼得社会效益与商业利润。我们只是不赞同为市场而写作、为利润而出版,这违背文学的本质和使命,也很难产生优秀的文学作品。写作动机一直是文艺理论纠缠不清的问题,为稻粱谋、为名为利并不罕见,也很正常,但其背后肯定还有更深刻的驱力:所有人都有写作和歌唱的欲望,但恰恰是没有版税、甚至没有出版业的年代产生了永恒的经典,达到了后人无法企及的高度。

如今文学写作太随意了,传播太轻易了,成个小名发点小财也太容易了。偶尔有业内人士对稿费标准、版税额度、剧本报酬等表示不满,甚至有人建议为作家免税以刺激其创作欲望,往往会招来网友们的围攻。也许网友们是对的:作品差不能怪稿费低。“文章憎命达”或“文能穷人”确实不是普适定律,但人类差不多都有这样庸俗的本性:特别富裕、顺利、快乐的时候,宁可跟一帮男女去卡拉Ok唱病句,谁还肯在家点灯熬油、遣词造句?换言之,登上作家富豪榜的作家们,未必就能写出走向世界、流传后世的作品,甚至反而可能因此失去向上的动力。总的看来,说文学与钱无关有点矫情,但说只为钱写作,是以流俗掩盖无能。

市场化并不适合文学艺术领域,因为商业因素大量侵入,名利诱惑被放大,作家的使命感被解构,自律性会降低,于是以满足读者需要为名,放弃深度思考,失去独特个性,迎合低级趣味,最终成为文化工业流水线上的一个环节:什么好卖我就写什么。出版发行机构的市场化当然更名正言顺了:什么好卖我就出什么。于是,文学尽管还有些贵族心态,但难抵诱惑,最终以半推半就的姿态与大众文化中的庸俗趣味实现了巴赫金式的“狂欢”。

图书市场里总能见到形形色色畅销书、热门书,上面挂着耸人听闻、甚至带有不雅暗示的宣传条幅,给读者5秒钟的视觉效应,时间长了,读者就以为这是中国当代文学的全貌了。其实大部分作家至今仍然坚持为心灵、为理想、为社会而写作,只是他们很难出现在畅销书的名单里。因此有人埋怨说,读者就爱看庸俗的。这么说是不公平的。首先当今读者的水平并不低,他们可不都是“粉丝”——淀粉脑袋;其次,品味本身是个动态的过程,需要培养,需要引导。作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在国民灵魂建设方面拥有权力也承担着责任;出版机构不能以市场化为理由而推卸社会责任;出版管理部门更应履职尽责,繁荣和发展健康的图书市场,为广大读者提供优秀的精神食粮。2500多年前,孔子评论《关雎》为“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今天的文学和图书市场怎么能沦落为自由市场和娱乐场所呢?(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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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付龙、刘军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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