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出台逾一年,目前由人社部制定的相关配套方案已上报国务院,预计年内将有望对外公开。(3月21日《经济观察报》)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涉及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是一项极其复杂、敏感的重大改革。2013年国务院批转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把“提低、控高、扩中”作为主线。人们看到收入分配改革正在“加速度”。
从“提低”方面,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既能逐步缩小收入和财富的不合理差距,又能体现政策的落地。从2014年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准再提高10%;2月底,我国出台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一次以法律制度形式明确了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内容;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着重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问题,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在“扩中”方面,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只占25%左右,有专家建议,利用财政手段,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通过兴建保障房、加大公共教育、增加公费医疗等手段,实际增加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缩小收入差距。
收入分配改革的另一重点即“控高”。如何控高?专家认为,一方面通过财产税、遗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方式加大对国有企业高管高收入的控制;另一方面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使城乡居民直接受益。
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李克强总理3月13日在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改革会触动利益、会动‘奶酪’,你放权,有些人的权就少了。放宽市场准入,增强市场竞争力,现有的一些企业就会感到压力。”“做到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调动千千万万人的积极性,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不断地注入新动力。”近日国务院审改办公开了国务院60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共计1235项。各地近期也密集推出地方版的“权力清单”。因此,放宽市场准入,增强市场竞争力,把放权落到实处,不仅能更多、更快释放改革红利,也是收入分配对“控高”而“扩中”到“提低”改革的不可或缺的措施。
改革是最大的红利。我国当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在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中,我们必须依靠广大的人民群众,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背水一战的气概,除去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汇集改革正能量。当然,民众期望《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相关实施配套细则尽快出台,以便于操作,在收入分配改革中能看到实实在在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