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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邻近民居的污染源要重点监管

孙秀艳

2014年03月29日06:1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邻近民居的污染源要重点监管(生态论苑)

  ■居民住宅毗邻污染源,搬迁污染源不是唯一的解决途径。政府可以设定特别排放限值,给企业更多约束;公众也要主动监督,让污染无所遁形

  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的《中国人群环境暴露行为模式研究报告》披露,我国有1.1亿居民住宅周边1公里范围内有石化、炼焦、火力发电等重点关注的排污企业,1.4亿居民住宅周边50米范围内有交通干道。

  报告认为,应尽快建立高风险地区的环境健康风险监测哨点,开展风险评估、预警。同时强调,我国具有环境暴露防护意识并采取防护行为的人数比例偏低。加强环境健康宣传教育,对于提高公众对环境健康风险的认识和防护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报告披露的数字,反映出毗邻污染源已成为众多城乡居民的生活常态,自然引起很多关注。面对高环境风险,必须要有高风险意识,做好适度防护。那么,普通百姓该怎样防护,政府及相关部门该采取什么对策呢?

  1亿多人住宅毗邻污染源,既有规划和产业布局的原因,也有城市扩张的因素。过去,一家企业上马,带动相关产业集聚,这本身是好事。但是,由于缺乏对资源环境承载力的清醒认识,随着企业数量的增加,一个区域内即使单个企业排放达标,污染物排放总量也会大大超过环境容量,导致环境质量不断下降。另一方面,随着城市的扩张,原本远离人群的企业如今成了不少住宅小区的邻居,随之而来的环境纠纷也日渐增多。

  要规避这样的环境风险,让企业搬迁,远离人群最好。但是,企业搬迁成本高昂,影响面广,不是想搬就能搬得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让这些企业把排放减至最小,将风险降至最低,就成了最现实最紧迫的事。

  1亿多人毗邻污染源,其生存环境跟企业的排放状况休戚相关。面对污染,我们不能束手无策。当前,由于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不少企业的环境意识、社会责任感还比较差。企业周边百姓与其坐在家里被动防护,不如主动监督。大爷大妈们不妨每天去工厂周围转转,即使了解的情况不够专业,也能形成对企业的压力,为环保部门监管提供信息,弥补政府监管的不足。

  当然,光靠“民间侦缉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政府部门应该积极作为,制定地方标准,提高居民住宅周边企业的排污门槛;把毗邻居民住宅的污染源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给予更多“关照”。同时,政府还要为百姓的监督提供保障和后援。事实证明,面对污染,如果政府与监管部门为百姓撑腰,就能有效震慑违法排污;要是替企业说话,企业就会有恃无恐。

  政府监管与公众监督形成合力,长期无法达标的企业自己就会偃旗息鼓,另寻他处。能够生存下来的企业,自然成为百姓的好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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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潘旭海、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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