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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病,求轻判”的“创意”贪官应重判!

胡建兵

2014年03月28日17:14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3月27日上午9时,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对南京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汪扬受贿一案宣判:汪扬受贿150万元,判处十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汪扬在庭上最后陈述时说:“对不起组织40余年的培养,也给家人巨大压力和影响,我自知功不能抵过,认罪服法,但我身患颈椎病、呼吸综合症、脂肪肝等10多种疾病,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3月28日中新网)

落马贪官找出种种理由为自己开脱,这并不奇怪。汪扬“我有病,求轻判”,却是一个新的“创意”,表面上是想以有病为由博得法官和民众的同情,实际上暴露出他的是认罪态度不端正、不深刻。

且不说脂肪肝等毛病是不是减轻刑罚的理由,如果汪扬真心认罪的话,首先应该想一想脂肪肝等疾病是如何得来的。假如汪扬平时不贪赃枉法,不吃拿卡要,清正廉洁,勤跑基层,和百姓打成一片,怎么会得脂肪肝?像他这样不跑基层,天天出入高档酒楼,当然会得颈椎病,也会让脂肪在体内不断地堆积。脂肪一多当然就有呼吸综合症等疾病了。因此,汪扬以有病为由求轻判,只能表明他对自己的罪行认识不够,理应重判。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汪扬以自己有脂肪肝等常见病为由,求得法官的轻判,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伪命题。稍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对犯罪行为处以什么样的刑罚,是由犯罪严重性以及认罪悔过程度等来决定的,和身体状况无关。汪扬作为党和人民培养的一位高级干部,这一点起码常识应该是清楚的。而他还是以有病求轻判,表面上是在求法官,实际上是挑逗法律和民众心理的底线。他还以为自己仍在台上,想怎么就怎么样,把法官和民众都当成了任意糊弄的手下。

假如汪扬的愿望得逞,那么我们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就被冲破了,不管什么人冒犯了法律,都可以找出比这还充分的理由以求行减轻处罚,那么,法律的尊严何在!因此,汪扬的“恳请”丝毫不能换来同情,更不能成为从轻处罚的理由。相反,只有对汪扬重判,才能阻断他的痴心妄想。让他在牢中彻底醒悟,认真改造,对自己的成败得失来一次彻底的反思和总结。

其实,牢房是汪扬治病的最好地方。汪扬的病,在狱中不吃药、不打针就能治愈。试想,他在牢中不再有人请他吃喝,而且还得准时作息,按时锻炼,天天必须参加学习和劳动。没有了秘书,没有了办公室和轿车,没有了信赖,样样事情都得自己做,劳动锻炼的时间多了,颈椎病自然而然就会好了,体内堆积的脂肪也会渐渐消耗掉。脂肪没了,呼吸综合症等疾病也就没有了。正如网友所说“进去一个带病的你,出来一个健康的人。”

贪官们被查后求轻判的理由,可谓五花八门。但汪扬的“我有病”绝对不能成为“求轻判”理由。如果每一个官员,在将手伸向别人的时候,多想一想百姓的疾苦,多想一想国家的法律,也许就会不再出现审判过程中,以“我有病,求轻判”的难堪。要知道,为自己找理由苟且偷生只会换来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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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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