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京津冀及周边城市又遭雾霾煎熬,北京等11个城市昨日严重污染。毫无疑问,雾霾已成为举国关注的环境大问题。重拳治理雾霾也被写入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
针对雾霾治理,政府、学界和民间都提出了许多措施建议,比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能源结构、控制汽车过快增长,等等。从科学的角度分析,这些措施对治理雾霾确有积极意义,但在落实过程中,却往往出现跑偏,效果不尽如人意。为何?笔者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没解决好政府、市场、社会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要远离雾霾污染,必须以利益动态调整为核心,实现多方协同治理。
政府方面,通过完善体制、机制、法制,调节引导雾霾治理行为。一是发挥考核的体制指挥棒作用,改变以GDP为主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大空气质量水平、水质达标率、森林覆盖率等反映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的指标权重,引导地方政府加快转型升级,在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间寻找平衡。二是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机制。纵向层面,发挥上级政府统筹能力强的优势,制定环保与经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高层级、协调一致的治污政策,让环保、经济、规划等部门在明晰职责前提下实现有序合作。横向层面,各地政府间签订减排协议,加强污染突发事件以及排放源情况通报,交流减排经验做法。三是以法制污。结合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制定严格、清晰、可操作性强的治理PM2.5等大气污染物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注重带有前瞻性,并不断进行修订完善。
市场方面,注重利用经济手段治理雾霾。一是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的税收及限排政策。参考西方国家做法,有针对性地收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排放税,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排污权交易市场,以促使生产者安装污染控制设备以及使用污染物含量低的燃料,从而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二是通过信贷、融资、补贴、资助等激励市场主体减排治污。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对积极从事空气污染治理的企业,提供信贷和上市融资等政策扶持,推进环境金融产品创新,完善市场化融资机制。要积极落实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电价政策,研究试点脱硝电价政策,针对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企业实行政策优惠。设立省、市各级专项治理扶持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研发先进减排技术、减排得力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社会方面,通过价格、舆论、诉讼手段提高公众参与雾霾治理的水平。一是完善消费品价格调节机制,理性引导公众消费行为。在调高“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税负的同时,进一步加大节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等低碳绿色产品的价格补助力度,培育绿色低碳的消费习惯。二是加大舆论引导力度。通过媒介发布PM2.5监测信息,广泛宣传雾霾的危害以及防治措施,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三是完善环保诉讼制度。在赋予符合资质的环保组织公益诉讼权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和保护直接利害关系人的诉讼主体地位,让公众在雾霾防治中有更多的参与权。
在上述协同治理机制的作用下,通过利益的动态调整,达成政府、市场、社会间的相互制衡,才能最终打赢这场“治霾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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