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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开瓶费”案胜诉的意义何在

英儿

2014年03月20日16:08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昨日,四川首例开瓶费案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当庭判决餐厅退还开瓶费、包间费共80元。(人民日报 2014年03月20日)

作为一名消费者,在声中你一定遭遇过“开瓶费”、“包间费”、“最低消费”、“谢绝自带酒水”等现象,但是很少有人去探究此举是否合法?或者明知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以“算了”了事。久而久之,各种“霸王条款”成为餐饮行业牟利的“潜规则”。

基于种种社会现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国家的法律法规如何落地生根,如何让消费者在“维权路”上越走越远,越来越有信心,下面谈谈笔者的拙见。

一是政府监管部门,要发挥好自身的监管职能。监管部门要按新消法办事,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一切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坚决一查到底,绝不手软。另外,上级部门也要加强对下级监管部门的督查,杜绝“官商勾结”,政府充当商家的“保护伞”的违反行为,做到从源头“扫清”维权路的“障碍物”。

二是新闻报纸媒体,要发挥好正确的舆论导向职能。媒体要积极普及新消法,报道正面的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要敢于对违法商家进行“曝光”,使其接受各界的“处罚”;加强对监管部门运作过程中信息的透明化报道,拉近职能部门与大众的“距离”。

三是消费者自身,要有维护自己权益的强烈维权意识。消费者平时要多了解新消法,拓宽自己的法律眼界,遇到侵害权益的行为,要坚决的拿起法律武器,抗争到底。

对于四川首例“开瓶费”案胜诉,不仅对餐饮行业以后如何收费有巨大影响,从上诉到结案,法律所体现的公正严明,也增强了消费者维权的信心。

相信,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相互协作,在新消法的颁布实施下,消费者的“维权路”更平整更宽阔。当然,笔者更希望,以后消费者不会再遇到这类霸王条款,没有要去“维权”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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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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