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透露,我省拟对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采用登记和备案并行制度,降低登记门槛,城乡基层社会组织注册(开办)资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
基层社会组织,是原子化个人社会生存的重要载体,自古皆然。在扶贫济困、便民服务、救灾应急、成员互助等等社会服务方面,基层社会组织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政府公共服务的“左膀右臂”。激活这一池水,下为民众服务,上替政府分忧,可谓一家便宜,几家着数。降低登记门槛,帮助基层社会组织“顺产”,可谓拿出极大诚意。而基层社会组织面临的困境,不仅仅一张“出生纸”承载得起。
缺乏活动经费、缺少活动场地、高素质人才不足、成员团体意识不强、组织活动不多、工作成效甚微……很多基层社会组织处于松散无序的状态,有些甚至名存实亡。除了一些诸如商会之类“吸金”能力较强外,摆在更多基层社会组织面前的头等大事是钱。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钱办不成事,“又想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是不现实的。
具体到投入,不妨借鉴国外及港澳地区对基层社会组织扶持的经验。一方面通过财政拨款、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方式,给基层社会组织“输血”,使其有能力维持正常运作;另一方面,引进绩效评估及竞争机制,并运用“项目经济”这一经济杠杆,帮助基层社会组织提升服务质量以及自我完善。除了钱,还有人,政府有责任通过举办专业培训班等形式,提高基层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素质及专业人员的服务能力。
必须提醒的是,和其他组织形式一样,基层社会组织如果脱管,同样也会滋生很多问题,譬如管理层腐败、资金利用效率低、公信力不足等等。是以,对基层社会组织就像骑马一样,有时要放开缰绳,让马儿疾驰,有时又要拉紧缰绳,不能让马儿撒野。健全的规章制度,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民主的决策程序,透明的信息披露,刚性的监督系统……就是扎住“马头”的一套绳索。
给基层社会组织一张“出生纸”,还要给“奶粉钱”,还要当好“保姆”,才算尽了责。(连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