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3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法治社会,依法治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引人关注。一组组案件审理、罪犯判决的数字,体现着法律的不可侵犯,考量着司法实践的效果,见证着中国的法治进程,更彰显着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诉求。
但是,司法实践同样不能回避“瑕疵”的存在。报告中指出,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从错案中深刻汲取教训。报告还坦承,有的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损害了有关当事人利益和司法公信力;少数干警官僚主义和特权思想严重,司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对当事人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有的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如何破解上述问题,报告也给出了较为明确的答案——那就是,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以公开促进公正,既可看作是法院系统的自我约束,又可视为倒逼执法创新与改革。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与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建成,使诸多案件的庭审变为现场直播,裁判文书则可方便地网上查阅。基于此,法院与法官必须考虑审理过程是否公正、判案的证据链条是否禁得住推敲、适用法律与量刑尺度是否妥当,这样的公开将大大减少法官的主观随意性以及判决可能出现的不当与偏颇。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将法院执法的全过程置于公众的目光下,法律天平的公正性将直接接受公众的检视。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司法公开的根本目的在于接受各界监督——来自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等的监督,还有公检法系统的相互监督,再加上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这一切将构成一道道高压线,使那些试图干扰司法公正、搞暗箱操作的人难以越雷池半步。同时,在法治的大背景下,任何权力都是有边界的,将包括执法权在内的各种权力关进民主与制度监督的笼子,也是依法限权的应有之义。
有法学家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可实际情况是“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社会的核心应当是信仰法治。而法治信仰的形成并非朝夕之功。只有通过司法机关持之以恒地捍卫社会的公平正义,始终如一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执法者才能点滴积累公信力。在此基础上,公众才更愿意相信法律、依靠法律,不断推进法治的良性循环。而在实现法治文明的过程中,社会文明也将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