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15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3月10日人民网)
在安排今年重点工作时,周强指出:“积极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惩昆明"3·01"暴力恐怖袭击群众等一切暴力恐怖犯罪,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严惩破坏军事设施等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发展根本就无从谈起。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严惩各种犯罪行为,时刻保持对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不仅能起到震慑、警示、教育作用,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但,编织社会稳定“防控网”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各级各部门更要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切入点,筑牢社会稳定根基:
一是要主动排查,建底子。当前,我国处于改革的深水期和矛盾凸显期。征地拆迁、国企改革等方面涉及利益相互交织、问题错综复杂。要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分析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进一步澄清底子,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要发现矛盾,抓预警。加强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和研判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定期排查、情况报告和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信息,提前介入,妥善应对,坚决杜绝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三是要抓好联调,促化解。坚持不回避、不推拖、积极稳妥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想方设法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一定要耐心作好解释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对接联动,把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调处引入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