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杀医案中的集体愤懑、南京护士被殴打事件里的胶着真相,终于累积成一份两会的紧急提案。报载,全国政协医卫界90位委员日前联名递交“紧急提案”,核心是要求修改《治安处罚法》,将医疗机构明确列入公共场所范畴进行管理,而不再是内保单位。“只有公安成为医院治安的主体,才能有效遏制、弹压日益频发的恶性伤医案件。”同时,提案还希望审议出台专门的《医疗机构治安管理条例》。
紧张的医患关系弥散在舆论场,也再次置于公共议题的前台。呼吁保护医生的人身安全,为社会平安环境而呼吁,不仅是为医生群体,亦为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保障患者受到及时治疗的权利。某种程度说,医患本质就是共同体。暴力伤医乃必须被惩治的违法举动,这自然毋庸置疑,可论及它与医患矛盾的联系,则无疑需要两分化看待。一些裹挟了戾气甚至就为寻衅滋事的对医生的暴力,它早走失在医患矛盾之外。但不少伤医场景里,也隐约能找寻到深层医患矛盾的发生根源。对此,《人民日报》的评论曾经一针见血指出,医患信任解体,有着复杂而深刻的社会原因。但畸形的以药养医体制,是导致医患关系恶化的制度根源,亦是大多数伤医案之来路。
无论是患者还是医院,一个暴力迭出的医疗环境都不为他们所需。同样,只有重回医患矛盾的制度性困境,才会洞见遏止伤医案不可或缺系统性的努力。如此来分析,纵然将医疗机构明确列入公共场所范畴,纵然出台专门的医疗机构治安管理条例,孤独的立法,亦可能难以治疗复杂的伤医症候。实事求是讲,较之种种伤医情形,现有《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其实都有专门的治理条款。所以,更大声的反问是:为何现有制度安排在伤医事件前“失效”?
法是刚性的,最容易被附加上快速治理的社会想象,但立法从来都是件慎重的事情。多数起于刻板隔阂的伤医悲剧,不是一朝一夕所酿成,不要期待一部威严之法让其消失于无形。拒绝伤医事件还需从体制寻路,但体制是抽象与不可短期改造的,这看起来让纠偏又陷入了无解的难题,但这绝不意味着具体生活中就毫无突破关口。常识已被无数次地陈述:促进医患和谐,最关键的是建立起第三方调解机制。有看得见的缓冲地带,伤医的冲动与得逞都会大量减少。当人们竭力诉求更大强度的治理方式,请别遗忘那些最寻常的路径。
“一个社会也许什么都可以失去,但不能失去信任医生的能力”。当医疗从业者纷觉自己弱势,继而寻求确定的立法保障,这已是确定无疑的社会性病症。事实上,作为某种参照,行业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秩序与医护人员的安全保护举措建设,一直都没有停息。去年,卫计委和公安部就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医院人防队伍建设,保安员数量应当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配备。保护的强力在增加,但医患间的彼此信任怎么还在继续坍塌?在呼吁立法后,我们不能不做更多务实的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