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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既要“刮骨疗毒”更要“利惠于民”

木光

2014年03月06日08:57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我国在经历30多年的改革后,2014年,再次出发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这个“元年”既展示了充满希望的未来,也反映出严峻的现实。

改革是触动既得利益的深层变革,其最大的问题是同自己人周旋,阻力大多来自同志、战友甚至亲人。要让改革的成果“利惠于民”,必须跳出条条框框限制,克服部门利益掣肘,找准症结,“刮骨疗毒”,按照既定“路线图”和“时间表”,积极稳妥地推进。

“顶层设计”要不搞变通强力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可以说,这是继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力度最大的一次全面改革。但再好的改革方案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落实,也会让改革成果“大打折扣”。目前,由于各种各样的“利益保护主义”和“利己主义”变相存在,成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羁绊。有的地方和部门甚至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当前,要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扭转政令不畅的“堰塞湖”现象,把改革的各个环节“置身”于阳光之下,让更多专家来把脉,让更多公众来监督,从而确保各项改革事项不变通、不走样、不变形、不偏向,得到强力推进。

“简政放权”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一个关键领域。长期以来,过多过滥的行政审批不但束缚市场的“活力”,甚至还沦为腐败的“温床”。从这些年来的情况看,无论是简政放权还是行政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等,几乎都是改而不减、革而不除。特别是政府机构改革,每改一次,人员就膨胀一次,干部就增加一批。当前,要通过简政放权,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还权于基层、还权于市场、还权于社会组织,让“权力清单”更简单管用,使政府不再纠缠于各种微观事务之中,老百姓办事更方便,有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改革过程”不空喊口号盲目折腾。古语云:“官,谋政者也”。谋政,就要作为,所谓在其位、谋其政。而现实中,一些干部形式主义还非常严重,热衷于搞表面文章,空喊口号,不干实事,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有的是欺上瞒下的“伪干”,有的是头破血流的“蛮干”,光凭一时热情而不顾长远的瞎折腾,致使许多工作长期落不到实处或者“变相”落实,严重伤害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当前,要乘着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的“东风”,找到利益的平衡点、政策的切入点、矛盾的交织点、措施的着力点,在思想上不动摇、不懈怠、不迷糊,行动上不折腾、不拖宕、不彷徨,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攻克体制机制的顽瘴痼疾,破解加快发展的疑难杂症,把改革不断推向前进、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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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唐小丽、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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