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从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在华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企业年检取消后,将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国家工商总局同时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企业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2月20日《京华时报》)
取消企业年检,是对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具体落实。显然,取消年检绝不等于取消或者放松监管,而是意味着转变政府监管方式,破除年检制度带来的种种弊端。具体来说,取消企业年检是多方利好,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其一,取消年检是给企业减负。一年一度的检验让众多企业耗费了人力物力财力。而从实际效果来看,企业年检往往沦为走形式、走过场,名不副实。比如,现实中违法违规的企业有很多,但我们极少听说工商部门通过年检发现了问题。这从一个侧面表明,企业年检并无多大实际意义,不如干脆让企业不再为年检所累。可以说,取消年检是切切实实给企业减负。
其二,有利于遏制吃拿卡要等灰色行为。企业之所以对年检如临大敌,一个重要原因是要应付个别工作人员的吃拿卡要,这在当下几乎是公开的潜规则。若不满足他们的吃拿卡要,守法企业也会被挑出“毛病”。在当前反腐之风劲吹、转变作风成为时代主题的背景下,这种潜规则必须破除,而取消企业年检,无疑是遏制吃拿卡要的釜底抽薪之策。
其三,可以促进简政放权,给工商部门减负。年检对于企业是一种负担,对于工商部门也是如此。辖区内各类企业众多,工商部门人手有限,要他们对每家企业都认真年检,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们同样为年检所累。结果不仅年检徒有形式,而且该管的事情没有精力去管,放松了对问题企业的查处。取消企业年检,本质上是一种简政放权,可以促使工商部门转变监管方式,将更多人力、精力用于日常监管,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其四,有利于促进企业运营阳光化。以往,企业年检报告一般被锁在工商部门的柜子里,公众对企业运营状况不甚了解,自然谈不上有效监督。取消企业年检,代之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意味着企业的“能见度”大大增加,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企业信息。这项改革其实是将原来的政府监管企业,变为政府与社会共同监管。显然,社会公众的评头论足,对企业的监督绝不亚于年检,违法企业可以在年检时蒙混过关,却逃不过民众雪亮的眼睛。企业运营“阳光化”,可以倒逼企业守法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这也正是取消企业年检、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目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