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家之言
光大证券在发生乌龙指事件后,利用对冲交易来挽回损失,这被视为股指期货的一大功能,从而受到了业内人士的推崇。在这样一个市场里,中小投资者不仅要承受股市本身的各种风险,还要承受合法的股指期货交易对现货市场行情的冲击。
去年8月发生的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已经受到证监会的处罚,事件似乎已经尘埃落定。由于证监会对光大证券作出的处罚十分严厉,因此这一事件也被舆论解读为证监会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受到了广泛的好评。
但是,在这一事件中受到高额罚款,并被处终身禁入证券市场的光大证券原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日前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光大证券为减少“乌龙指”事件产生的巨额损失而从事的股指期货对冲交易不属于内幕交易,上海证监局和上海证交所对这一交易行为事先知情,未予制止,中金所则为其对冲交易做出了热线指导。因此他要求撤销对他作出的市场禁入决定。
如果杨剑波所披露的光大证券从事对冲交易的过程属实,那么,这一交易行为即使有错误,但将其认定为内幕交易显然会产生争议。吊诡的是,在杨剑波提起诉讼后,他所指出的涉事各方——上海证监局、上海证交所、中金所都未出面提出否认,即使是“乌龙指”事件的当事人光大证券,只声称杨剑波已离职,他的起诉是其个人行为,也未表示杨剑波所称的这个过程为其虚构。看来,这个事情的存在,无疑已经使证监会作出的处罚在严肃性上产生了动摇。
假如法院受理了杨剑波的诉讼,并且判决其赢,又意味着什么?证监会原来的处罚决定要收回,但是它留给市场的思考却没有止步。
利用对冲交易来挽回损失,这被视为股指期货的一大功能,从而受到了业内人士的推崇。在光大证券从事对冲交易时,交易所、证监局有关人士之所以默认,很大程度上就是基于这种理念的支配。也许,光大证券在决定做对冲交易前先发一个公告,它就可以避免内幕交易的指责。但是,先不论这样做对于这一次对冲交易来说可行性有多大,它使我们看到的一个结果是,大机构在市场里可以轻而易举地利用股指期货控制甚至操纵个股行情。在这样一个市场里,中小投资者天然地处于劣势,他们不仅要承受股市本身的各种风险,还要承受合法的股指期货交易对现货市场行情的冲击。
股指期货在我国上市已经快有4年时间,而这4年来的A股市场行情一直低迷不堪。舆论一直将行情低迷的原因归结为过快的IPO扩容速度,这当然是一大原因,但由股指期货所带来的对冲交易对行情的冲击却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在A股的行情演绎中,已经多次发生在股指期货交割日出现暴跌,每一次都对行情造成了重大打击。在证监会对光大证券作出的处罚中,在其从事被认可以内幕交易的对冲交易期间因股价下跌而出现损失的投资者,都可向光大索赔,那么,在每一个交易日出现的下跌中,又有多少是由股指期货对冲交易所引起?
我国的A股市场,各种身份的投资者混迹其间,大机构利用其资金优势足以在市场里翻江倒海,他们可以运用多种交易工具来控制甚至操纵行情,而中小投资者的交易手段却十分单一,这样一个高度混搭的市场,对于监管部门反复声称的“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已经产生了严峻的考验。监管部门如何能够在不伤害市场交易规则的前提条件下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显然还要做很多功课。
□周俊生(财经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