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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公园遛虎无视他人安全

温国鹏

2014年02月13日08:48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公园遛虎无视他人安全

  2月11日下午,在河南焦作人民公园里,有个老汉正在遛老虎玩。记者赶到现场采访得知,其实是饲养员老呼在陪老虎锻炼身体(2月12日《大河报》)。

  公园是供公众游玩的公共场所,对公共安全的保护应放在第一位,就算是老虎不发威,也不能把它当病猫。虽说饲养员遛的是幼虎,但谁也不敢保证就不会伤人。毕竟,连温顺的家猫都有可能突然发脾气抓人咬人,何况是血液里流淌着野性的百兽之王?公园里遛虎,安全性如何保障?正因为如此,面对遛老虎的行为,在感到新奇之后难免会对这一行为是否合法合理在心里画个问号。

  虽说没有哪条法律明确规定饲养员不能到公园遛老虎,但不能因自己的行为而将他人的权利置于受到侵犯的危险之中,却应是法治社会每一个公民必须遵守的游戏规则。动物园有饲养老虎的资格,饲养员有照顾好老虎的义务,但这都不能成为跑到公园遛老虎的理由,更不足以给这样的行为提供足够的法律支持。

  在城市里连养大型犬都要被禁止,在公园遛狗都要受到严格限制的时候,饲养员却跑到公园遛老虎,虽然只是幼虎,看上去也很可爱,但站在对公众安全负责的角度,我们依然应该对这样的行为说“不”。

  如果老虎真的需要遛遛来加强锻炼,也应该避开公共场所,动物园自己的场地应该足够了。跑到公园里遛虎,虽然吸引了眼球,却明显是挣断了情理法的链子,甚至给公众带来本不应有的恐慌,所以哪怕是以爱心的名义依然难以回应所有的追问,这种事儿还是不干为妙。

  山东 温国鹏/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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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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