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发言
长期以来百姓习惯称干部为父母官,由于带着浓厚的封建“家长制”色彩,“父母官”典型的“爹”心态,就是“替民做主”,这显然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时代潮流不合,理应遭到抛弃。但若干部换一种心态理解,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最无私的,对孩子的错误是最宽容的,一心为着孩子,其实也是百姓之福,称为“父母官”也未尝不可。关键是,官员和百姓理解的“父母官”,差异太大,交集太少。
在现代社会契约论的影响下,认为是百姓让渡权利才有政府,干部所吃公饷来源于百姓的纳税,故而干部又变成了公仆,百姓又变成了“衣食父母”。从尊敬、爱护百姓的角度,称百姓为“衣食父母”自然没有错。然而,作为“孩子”的干部,头脑中依然有一个“爹”心态在作怪,不是应然上的孝敬、报恩,而往往是时下饱受诟病的“啃爹”。而百姓,当了“衣食父母”,也自然成了冤大头。关键还是,在对“父母”理念理解上的共识不够。
中国的语言文字是丰富的,正面理解、反面理解,意思就会大不一样。因此,离开了具体的语境,离开了权利保障的基础,离开了双方理念的共识,无论是反感将干部称为“父母官”,还是将百姓称为“衣食父母”,都没有多大的实际价值,只是一种文字游戏而已。在现代社会,共识的建立,需要彼此的默契,更需要制度的保障。无论是“父母官”,还是“衣食父母”,其实都是不合现代化适宜的,都应该被抛弃。
在官员和百姓的关系上,正是因为长期以来的极端理解,导致了他们在社会关系上的换位困难,换位之后习惯起来困难。在百姓的心中,只把自己当百姓;而在干部的心中,也很难把自己当做普通百姓的一员。因此,在纠结彼此的称呼之外,我们更应该思考,该如何通过法律制度的设立与运行,让百姓摆脱低干部一等的心态,也要让干部确确实实地去掉高人一等的心态,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以“物美价廉”去满足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