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组“武松杀嫂”雕塑的大尺度照片在网上热传。据悉,该雕塑摆放在沈阳某商场,图中“潘金莲”穿着大胆,“武松”则左手环抱“潘金莲”,右手拿匕首。多数网友纷纷大呼“三观尽毁”。(1月27日《京华时报》)
看过“武松杀嫂”雕塑的图片,网友大多持批评意见。一方面,尽管“露点”在国外的雕塑作品中很常见,但在我们的审美语境中,还是以内敛含蓄为美,不顾文化背景一味以裸为美只会弄巧成拙。另一方面,在我们的传统认知中,武松向来是忠义勇敢的“代言人”,而雕塑作品中的武松在挥刀刺向潘金莲的同时,又伸出舌头添其胸部,令人不忍卒视。作品介绍称:“当武松面对如此曼妙的胴体时,除了对于其通奸杀兄的仇恨以外,也应该夹杂着人性的本能欲望。”如此解释,牵强而滑稽,难道任何艺术创新都需要颠覆传统么?毋庸讳言,这更像是展览主办方为博取商业利益的无底线炒作。
黑格尔认为:艺术家不同于常人。不可否认,艺术创作确实需要想象力的大胆发挥,但绝不是认同艺术家就可以随意“出格”。在笔者看来,争议的关键还不在于“武松杀嫂”究竟是艺术还是低俗,而是公共场合出现这样的雕塑是否合适。事实上,就连商场艺术展活动的负责人王女士也承认:“很多艺术作品都是比较小众的,可能会有人不太接受”。
雕塑出现在商场里,显然便具有了公共展览的性质,前来观展者就不排除有未成年人。既然连主办方都认为有些艺术比较“小众”,那他们是否考量这样的雕塑是否少儿不宜,引起未成年人的观感不适,甚至误导他们的认知?
近年来,很多公共雕塑作品都引起了不小的争议,成为舆论的热点事件,如上海街头放置的芙蓉姐姐“凸点”塑像、桂林居民小区露点的“扶老”雕塑。说到底,争议的根源在于没有很好地认识公共艺术的属性,作为公共艺术的雕塑和艺术家个人创作的雕塑作品存在较大区别,如果不考虑放置环境、公众审美等综合因素,一味把艺术家个人的审美取向强加给了公众,即使再优秀的作品也很难得到公众的认可。诚如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教授周至禹所言:“雷人”雕塑频出或许反映出艺术与公众的脱节。
公众需要艺术熏陶,艺术家需要表达审美取向,两者完全可以有效对接。在国外一些城市有类似于“公共艺术委员会”的机构,如在公共场所需安放和展示艺术雕塑,该机构会公开向社会征集作品,并请各界代表组成评审团加以遴选,确定主题后和艺术家签订合同,对雕塑的安置地、使用年限等细节作出详细说明。
艺术的真谛在于给人以思考,催人以启迪,雕塑作品应具有一定鼓舞和纪念意义,格调须雅俗共赏,符合公众价值观乃至世界价值观主流,这才是雕塑艺术本身存在的意义。“武松杀嫂”雕塑引起了大多数公众的反感,实在难言美感,我们在艺术层面进行批评的同时,政府文化部门也应该及时补上公共艺术展览的制度漏洞,建立公众参与的审查机制,防止这样“毁三观”的雕塑再次雷倒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