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交警公布上月查处的10个私家车交通违法大户。其中,名列榜首的一私家车10年没年检,有380起违法记录,被记657分,罚款金额高达37440元。车主称,知道年检前要处理完电子眼,“累积太多没办法搞,索性不处理。”(见昨日本报)
看完这条新闻,笔者首先想到的是,私家车主为何敢一而再,再而三百八地违章?10年不年检为何没有人过问?交通警察在此事上又都做了些什么呢?
车主如此明目张胆违反交通法,显然不是一句“累积太多没办法搞,索性不处理”解释给了他违法的胆量。试想,如果在其第一次违法时,就有交通警察给予提醒、批评,该车会有380次违法记录吗?如果在其第二年该年检时,交管部门按车辆管理规定督促其年检,该车会10年没有一次年检吗?故此,笔者以为,助其10年违章、违法开车的一个原因是交通警察对其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放任其违章、违法所致。在批评车主的同时,交管难逃渎职嫌疑。
如此说不是没有根据。交通警察的职责除对路面进行巡逻监控,维护交通秩序,同时也检查纠正各类交通违章,负责驾驶员年审工作。而从报道中 “通过查询交通违法记录以及过车拍记录,民警发现这辆飞度车的活动很有规律。每个工作日早晨8时25分至8时40分,必定经过汉阳鹦鹉大道汉新路口再过江。去年12月19日早上,涉牌涉证办案中心民警陈志颖和孙辉到该路口守候,将其拦停。”可见交管部门对该车的违章及行车路线和时间了如指掌,却不及早对其采取措施。交管部门这种事隔十年后将其拦停处理,不得不让人想到放任这两个字。
每个人都难免犯错误,如果放任其发展,最终将会走上不归路,危害他人和社会。从媒体公开的贪官犯罪轨迹,到有380起违法记录的车主的心态,无不是与放任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