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

小科长敛财术再次见证“苍蝇多了也能吃大象”

林伟

2014年01月22日13:25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一个三线城市的城建局科长,利用职务便利成立“技术咨询服务公司”,向前来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企业索取钱财,在短短6年时间内非法敛财5000余万元。17日,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科长侯福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了一审宣判。(2014年1月20日新华每日电讯)

毫无疑问,区区一个“科级干部”,短短6年时间非法敛财5000余万元,实在让人震惊,也引发了公众对“小官大贪”现象的担忧。

过去民间曾经流传这样的顺口溜:“老虎作报告,狐狸听报告,苍蝇蚊子戴手铐”,戏谑查处的都是苍蝇、蚊子之类“小人物”。而每当谈及反腐,很多人都希望能多揪出几个高级贪官,即:我们现在所说的“老虎”,仿佛唯有如此才能证明反腐决心。

其实,与“老虎”型官员相比,“小官大贪”的危害并非“触目惊心”,但是,要知道,官场腐败分子的主体分布还是在基层,而且很多“老虎”型贪官都是从“苍蝇”成长起来的。苍蝇多了也可以吃掉大象,“小官大贪”中的主人公虽然是处于权力末端的“小人物”,职务相对不高,可他们蚁行于最基层,善于找到并撕开制度的漏洞,凭借手中的权力,“咬一口是一口”,轻而易举地实现“小官大贪”。

特别是他们级别越低与群众距离越近,直接侵犯百姓的利益,更容易激起民众的愤怒,恶化整个官员群体的形象。可以说,“小官大贪”对群众利益的伤害,对党和政府形象的败坏,并不比“老虎”型官员小。

正因如此,笔者认为,一个科级干部,竟然贪腐5500余万,平均每天“进帐”25000元,此等“小官大贪”现象再次警示我们:科级干部(股长干部)大多数都是一线干部,是基层干部,他们与民众的利益联系是最紧密的,而且人数众多,如果权力不加制约的话,那么贪污腐败现象是难以抑制的。所以,在坚持“老虎”、“蝇蚁”一起打的今天,强调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就要把笼子织得更密一些,让制度化反腐深入到行政体系的每一个角落。唯有如此,才能防范“小官大贪”,也才能让反腐事半功倍。

由此观之,侯福才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给我们留下的深刻教训是:“官不在大有权则灵”,只要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其运行就会逾矩失范,贪腐欲望就会趁势而起。即便是在乡镇或街道,这个道理同样成立。

如此说来,整治“小官大贪”现象,不应以其职位高低而有所区别,而更应考量其利用手中权力搞腐败的风险。离“河边”越近,“湿脚”的风险越大,就越要强化权力监督。要让监督覆盖权力触及的每个角落和各个环节,避免职级较低的官员或不重要的岗位成为监督死角。只有用制度和规范保障全面反腐,不留死角,才能保证“伸手必被捉”,让贪腐的黑手不敢伸出,让大腐小贪无所遁形。

分享到:
(责编:王倩、文松辉)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