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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打“息访协议”官司也是一种进步

堂吉伟德

2014年01月21日14:36    来源:羊城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打“息访协议”官司也是一种进步

  律师王兴日前发微博称,因签署息访协议后继续上访,福建漳浦县大南坂镇政府将当地访民方金木夫妇告上了法庭,要求后者给予双倍赔偿。大南坂镇镇长张少榕向记者证实,镇政府起诉方氏夫妇属实。与此同时,方金木也证实收到了法院通知。(1月20日《南方都市报》)

  之前,访民与政府就上访事宜达成协议,并签订了相应的“息访协议”。作为一种后续处理的程序,虽然“息访协议”本身并没有刚性的约束力,也缺乏实质性的合同要件,但政府能够摈弃权力干预的惯性思维,没有采取相应的高压手段,转而走向司法解决的渠道,客观说具有“依法行政”的积极性。

  见惯了“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官告民”却是相对少见的一种现象。上访问题之所以始终难以解决,一些人之所以成为“老上访户”,根本原因还在于缺少第三方参与的情况下,其公正性经不起检验。更主要的因素在于,由于双方在地位上的差距,一方面使得访民的利益往往被忽略和伤害,未能获得足够公正的待遇;另一方面,则是官方为了息访,往往在手段上“无所不用其极”。此次访民违约而继续上访,其主要理由据说就是“讲是这样,写是一个样”。这其间除了息访过程中的程序性不完善,缺乏必要的公开性、透明性,也说明第三方参与的重要性。

  抛开政府起诉是否合理这个前提而言,仅从民事行为的本身来说,“打官司”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坏处。一方面,较之于单纯的行政自我调整,在失去信任的情况下,双方已然丧失了对话的基础。虽然政府还可以靠强力进行推动,但最终只会导致事态陷入恶性循环之中;另一方面,诉讼采取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无论之前的息访协议是否属于主观意愿,或者存在某种欺诈行为,都可以在法庭上进行一番角力,并寄望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得到解决。

  以前上访和息访走的是行政救济之路,跟司法救济是截然不同的路径。时下,对于信访制度的质疑较多,“信访不信法”也弱化了司法的作用与权威。从长远来看,解决各种争端与矛盾,维护各方利益与诉求,最终还得走司法解决的路径,让“有事找法院”成为常态。

  因此,从行政路径过渡到司法路径,当地政府的这种选择,即便是手段性和战术性的,但同样可以给予战略性的肯定。毕竟,此举使司法地位得到了尊重与彰显,对培育法制精神和法治意识,也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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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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