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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作家的历史责任与社会承担

田建民

2014年01月19日09:28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2014年1月17日《人民日报》在“文学观象”栏目发表了张江、陈众议、朝戈金、党圣元和陆建德剖析当下“文学乱象”的一组笔谈。论题的中心是“文学不能‘虚无’历史”。论者对文学创作与批评中的历史虚无主义的“艺术”表征概括为对历史的“戏说”、“割裂”与“颠覆”。提出在处理历史人物时,必须区分主流和支流、公德与私德。认为“历史真实”是指合规律性的本质真实,而不单单指事件真实或者细节真实。应该遵循“本质不虚,细节不拘”的原则。提出文学守“史”有责,文学家应该有历史责任感和社会承担意识。总之,论者意在对当前文学创作与认识上的混乱现象正本清源、以引导创作和批评的健康发展。这是非常必要的。

新时期以来的历史虚无主义源于西方的“新历史主义”。海登?怀特有一句名言:“历史的文本性,文本的历史性”。他通过赋予历史一种想像的诗性结构,从而把历史事实和对历史事实的语言表述混为一谈。一些作家在此影响下,任意虚构历史,甚至故意与原来的革命历史题材小说“反着说”。针对原来把握历史总体及本质规律的集体宏大叙事,而偏要表现偶然的碎片化的个体欲望想象的私人化叙事。说到底是一种历史责任感和社会承担意识的缺失。我们说,文学作为传达人文精神的重要载体之一,以审美的方式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以陶冶情感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培育人们的“人文”意识,批判现存社会文明规范及人自身的缺陷,探索人的个体和群体更协调、更合理、更理想的生存和发展方式,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使命,如果知识分子没有人文理想和社会责任,就是对文学的真正的背叛。其实,文学的被边缘化也正是作家放弃了自己人文关怀的人类责任和承担意识所付出的代价。所以作为一个作家,一定要有自觉的人文意识,要在对人文精神的总体性观照和理性把握的基础上,以维护和促进个体及整个人类生存发展,关注人们的生活和生命的质量为基点,对现有的人类历史或文明进行客观而真实的审视和评判,表达自己的理想和追求。这是一个作家应有的承担和使命。(作者系河北大学文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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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潘旭海、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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