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对未来的最大期待,只能是祖国的强盛和富足。因此,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最终必须落实为中国人民对国家未来的自信。而在建立自信的过程中,官员表现出足够的自信,未必一定能带动公众的自信,但如果总是有官员以裸官的方式表现出对道路、制度的不自信,却一定会动摇公众的自信。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其中明确规定6种干部不得列入提拔考察对象,其中包括“群众公认度不高的”、“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等。其中尤以“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即俗称“裸官”,格外引起舆论高度关注。
裸官现象由来已久,以裸官之身聚敛财富,随后向境外转移财富,或干脆携款移居或潜逃国(境)外与家人团聚,亦绝非孤例。对于那些裸官兼贪官来说,官位、权力及随之可以支配的社会资源,都成了聚敛个人财富的“富矿”,而非为国家、社会、公众服务的责任。而每一个被曝光的裸官外逃事件,对所有中国人都是一次深重的伤害,因为人们看到是一个对祖国没有情感、对党没有忠诚、对人民没有责任,却依然可以身居官位且借此巧取豪夺,而且随时准备弃祖国而去的小人、恶人。
客观而言,裸官并不必然等于贪官。作为独立的个人,官员的配偶、子女向往国外的生活,或对自己的人生有不同的规划,也是其应该享有的权利。正当的移民、移居,并不触犯法律,也不会因为其官员亲属的身份而受到法律之外的限制。
但是,如果官员鼓励甚至刻意安排自己的亲属移民、移居,而至自己成为“裸官”的程度,则无论是党的组织还是一般公众,都会对这位官员产生本能的怀疑。这种怀疑甚至不需要另外的迹象佐证,也会“油然而生”,因为不信任裸官是最朴素的政治敏感。基于这种朴素的敏感,不给裸官以继续提拔的机会,不使其掌握更大的权力,就应该成为官员管理制度中的重要原则。
之所以把不信任裸官称为最朴素的政治敏感,乃是基于以下更朴素的判断:如果一个人对所服务的体制还有基本的忠诚,对所生活的社会还有基本的认同,对祖国的前途还有基本的信心,都不会做出让自己最亲近的人全部移居国(境)外,唯独留下自己孤身“坚守”的安排。这种有违亲情常理的安排背后,即使没有贪腐的动机和行为,也足以证明裸官对体制的忠诚度不高,或对社会的信心不足。
中国社会正处在快速发展和艰难转型的敏感期,不同群体和个人对社会前途可能有各种不同的判断,有人坚信中国必将崛起,也有人忧心忡忡地担心可能的混乱。不同的判断之下,以合法的途径、方式做出各自的选择,都已经没有法律和制度的障碍,也早已为社会舆论所接受。但唯独官员不在此列,因为各级官员是这个社会的管理者,把国家、社会交给一群对体制没有忠诚、对社会前途没有信心的人管理,想想都让人心惊。更何况,没有信心还要“坚守”,也太容易让人猜想其“别有用心”。
以中国之大、人口之众,无论如何敞开国门,也无论中国的未来如何发展,普通民众中能够移居国(境)外的人数总是少之又少。人民对未来的最大期待,只能是祖国的强盛和富足。因此,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最终必须落实为中国人民对国家未来的自信。而在建立自信的过程中,官员表现出足够的自信,未必一定能带动公众的自信,但如果总是有官员以裸官的方式表现出对道路、制度的不自信,却一定会动摇公众的自信。这个并不复杂的政治课题,却需要下极大功夫解决。《条例》的相关规定,让公众看到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