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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对“裸官”说不,用制度力挺好干部

严力

2014年01月17日08:09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其中明确规定,群众公认度不高的、有跑官拉票行为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等六类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这几条选拔任用干部的“高压线”,引起了社会关注。

熟悉组织工作的人都知道,“考察”是领导干部选任、提拔的第一道关口。只有被列为考察对象,才能获得提拔、升迁的机会。将配偶移民的“裸官”和其他问题官员置于考察队列之外,基本上阻断了他们在党政领导职务上上升的途径。这一干部制度的调整,对防治腐败现象、纯洁干部队伍意义不小。

近年来,“裸官”话题一直是社会焦点。尤其是,随着一些“裸官”纷纷落马,人们发现众多贪腐案件中,贪官多“裸”,就像贪官好色、敛财一样,越来越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一直就有这样的议论,“裸官”就是那些“身在曹营心在汉”的人,限制他们的权力,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和约束,是确保公权力纯洁和安全的重要前提。

不管从公众呼声来看,还是反腐倡廉的硬性要求,管住“裸官”都是十分必要的。此前,在广东和宁波等地,已经出现了限制“裸官”的政策探索。这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出台,无疑顺应民意、治理积弊,毫不含糊地划出了“裸官不得提拔”的硬杠杠。这种鲜明态度与有力作为,正像习近平总书记日前中央纪委全会上所宣示的,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对“裸官”说不,是新条例通过制度力量纯洁干部队伍的一个缩影。像那些名声不好的坏官、跑官拉票的官油子、无所作为的庸官,也统统被“拉黑”,这同样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的铁腕之举。古人有谓“亲贤臣、远小人”,把有劣迹者清除出去,把高风险者管起来,还得通过制度选拔大批好干部。从严格任用程序,到突出民生考核、民意评价,新条例正是通过科学有效的制度机制,意在把那些廉洁、实干、为民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让他们更顺畅地走上各个领导岗位,为政坛注入更多新鲜血液和清新风气。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用制度拒绝“问题官”,力挺好干部,就会激发用贤黜恶的正能量,从而打造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反腐倡廉和改革发展就有了无往不胜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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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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