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机制尚未完善时,政府该进则进;待社会力量发育成熟时,宜退则退。“进退有余”的过程中,地方政府要处理好“惯性行为”与择机“主动退出”的关系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履新以来,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马前卒”和“当头炮”,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改革力度史无前例。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显然,深化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是实现有效政府治理的前提条件。
方此之时,政府该做什么、不做什么,总体上已不言而喻。但如何运用精确化思维方式,明确政府权力的纵向划分和横向界定,划定政府与市场、社会的活动边界,是需要各地政府仔细思量谋划的。
毋庸赘言,现代的政府首先是“有限政府”,同时也是“有为政府”。所谓“先进后退”,意味着在市场机制尚未完善时,政府该进则进;待社会力量发育成熟时,宜退则退。“进退有余”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尤其要处理好“惯性行为”与择机“主动退出”的关系,经济行为也要由直接介入经济事务,转向提供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进而增强经济社会的发展活力。
从“全面挺进”到“有进有退”,从“无处不在”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其中的核心就是打破“全能行政”观念。尽管很多方面仍然需要政府发挥重要作用,但透明机制、绩效管理、民众导向等都已成为显著趋势,可以配合政府更好治理。浙江杭州曾推出湖滨晴雨工作室、杭网议事厅等社会管理创新举措,探索“以民主促民生”、“以民主促发展”的有机结合,积极推动公民有序参与政府决策,在急速的城市化进程中,对于化解矛盾、实现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起到了很好作用,也让社会自发性力量在政府“有所不为”的地方大放异彩。正如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的,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畅通参与渠道,机制调整不可或缺;转变政府职能,更应以“机制调整”促进“体制变革”。当前,很多人一提到社会问题就习惯性地归咎于“体制”,其实很多问题不是因为宏观的“体制”,而是源于具体的“机制”。体制改革和机制调整有关联有不同,体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不易轻为;机制调整则相对可以因时而变、随事而制,即使是微小调整、点滴改良,往往也能起到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的作用。
比如说,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属于主动机制创新,可以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前一段时间许多地方普遍反映的“办证难”现象,则属于问题倒逼机制创新,需要在回应群众诉求中革除积弊、完善制度。以“机制调整”促进“体制变革”,就能通过日拱一卒的点滴进步,实现民主政治与政府治理能力的相互促进,为行政体制改革争取制度上的空间和机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八届三中全会描绘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中国再次站在一个关键的历史节点。瞻望未来,转变政府职能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改革取得成功的基本前提。一个“有限”的政府,才能充分调动社会和市场的力量;一个“有为”的政府,才能履行好政府职责,给人民带来更多福祉。
(作者为南开大学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