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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维稳的根本是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陈杰人

2014年01月10日15:11    来源:羊城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维稳的根本是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日前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讲话时强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要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发动全社会一起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习近平有关“维稳”与“维权”关系的表述,体现了执政党有关这一问题的重大理念突破,对未来各级党委政府实施社会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引作用。

  多年来我国实施的“维稳”政策,本意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从而维护全社会成员安宁的生产生活秩序并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官员曲解了“维稳”概念,扭曲了“维稳”政策,将其解读成单纯的维护政权稳定,并因此有了很多不恰当的做法。典型的事例,一是某些地方政府不惜一切代价截访、妄图把问题掩盖在本地;二是某些官员对舆论批评的打压,试图通过压制批评意见来掩盖错误,从而维护虚假的形象。

  由于一些官员在执行时颠倒了民众和官员利益的关系,甚至刻意将政府和民众的利益对立起来,因此有了很多荒唐之举。而事实上,“维稳”的根本应是“维权”,即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维稳”是手段,“维权”是根本。如果本末倒置,就会在“维稳”的名义下伤害民众的感情,损伤社会的活力,把社会搞得死水一潭。

  习近平深刻阐述了“维稳”的本质,有助于各级官员重新认识,进而调整思路和方法,科学、合理地做好“维稳”工作。首先,须从政权与民权的辩证关系重新认识“维稳”的目的。“维稳”的确包含维护政权稳定之意,但我们须明白“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道理,政权赖于民权而存在。只有真正维护了民众的权益,才可能维护好政权。所以,今后开展“维稳”工作,就需要多从民众利益的角度着手。

  其次,“维稳”的关键在于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过去一些地方实施的“维稳”措施中,往往采取一种漠视法制甚至不惜违法行政以压制民意、维护表面的稳定。这种措施是典型的饮鸩止渴,为了解决一个矛盾,不惜制造更多的矛盾或者矛盾隐患。显然,不管是“维稳”还是别的政治任务,只有把我们的工作和解决矛盾的思路法制化,依法办事、以法服人,才能逐步消除矛盾,提升法律的权威,让“维稳”工作逐步走上法治的轨道。

  第三,“维稳”工作的突出难点是群体性事件的化解。对于这类比较激烈的社会矛盾,过去多地的经验教训已经告诉我们,如果秉持官本位思路,不惜代价打压民意伤害民众,那就会越压越乱,湖北“石首事件”乃为教训;如果坚持“以人为本”,凡事从理解民意、维护民权出发,就能找到群体性事件中的症结,继而使问题迎刃而解。

  从这个意义上说,习近平总书记对“维稳”思维的新解读,正是实现了我国“维稳”政策从“官本”向“民本”思想的重大转变。如果能够在实践中贯彻这一理念,那么,未来的“维稳”工作,就能实现维护民众权益和维护政权稳定的双重效应。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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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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