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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1+1:副省长落马赖“组织”,“持续腐败”有无后台?

2014年01月08日14:00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警察“枪指”抢橘百姓,保护群众被置何处?

背景:近日,两辆拉运橘子的货车先后在高速路上侧翻,闻讯而来的村民伺机捡橘子,负责现场维持秩序的警察一度拔枪示警。现场照片显示,警察将枪口指着企图哄抢橘子的百姓。

京华时报发表傅达林的观点:拔枪乃是执法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举动,本质上属于“使用武器”的前置方式,会直接引起相对人心理上的不良感受。更关键的是,拔枪后直接指向相对人,这是一种十分冒险的行为。如果不是到了必要的紧迫地步,一般不拔枪,即便拔枪也不直接指向人,而应采取朝天鸣枪示警的方式。之所以对使用枪支有如此多的苛求,一切都是因为枪乃夺命利器。正因如此,军事机关多规定枪口不能对人,即便膛中没有子弹,枪口对人也构成严重的违纪并会受到严惩。如此规定的目的,旨在保证持枪者对枪始终保持一种理性克制的态度,即便执法具有充分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也不可随意妄为。一旦执法者对枪支失去了敬畏,那么出现像广西警察酒后射杀孕妇的恶性案件,也就不难想像了。

小蒋随想:对哄抢橘子的群众犯得着拔枪吗?这恐怕是围观者最直观的感受。遇乱哄抢的确不对,也是贪小便宜者的陋习,但以黑洞洞的枪口指向手无寸铁的百姓,当事警察显然罔顾了“保护公民人身安全”这一基本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哄抢橘子符合其中哪一点?最起码,涉事警员对枪支使用条件的判断是混乱的,其不仅将橘子价值置于公民生命之上,而且在和平维持现场秩序与暴力威慑之间选择了后者。尤其是,照片中的警察居然用枪指着摊开双手的农村大娘,更难掩枪支被滥用。警察执法、运用武力必须合法恰当,否则将过犹不及。

副省长落马赖“组织”,“持续腐败”有无后台?

背景: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最近落马,其受贿方式是收受大量玉石。倪发科还抱怨:“如果组织上早提醒或早处理我两年,我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也不至于这么大。”

华商报发表韩福东的观点:2005年的反腐运动曾令倪发科内心惶恐,退还了贵重物品,结果发现“狼没有来”,这形同一次激励,让倪发科更加有恃无恐,以至于最终不太相信在自己即将退休之际,狼会真的到来。在此意义上,吞噬他的除了自我的贪婪,还有蜻蜓点水式的阶段性反腐。倪发科的抱怨,指向的是尚有很大提升空间的中国反腐模式。近一年的反腐,提振了很多民众的信心,接下来需要考虑的是,如何让这种力度的反腐持久化。

北京青年报发表殷国安的观点:1998年5月,倪发科任芜湖市委副书记,“人造”满仓粮食欺骗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就应该出事,但还是得到提拔;2004年开始,原皖西宾馆员工通过各种途径对倪发科进行了举报,在包括倪发科的前任六安市委书记洪文虎等高级别退休官员的合力下,把举报材料送至中纪委,但没有扳倒倪发科……倪发科为什么历次风险都能平安度过?查一查是谁保住了倪发科,他又为什么要保倪发科?

小蒋随想:你永远也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倪发科落马赖“组织没有早提醒”,纯粹是耍无赖。收受昂贵玉石“不算受贿”不过是自欺欺人与装蒜。曾退还赃物、将玉石转移到行贿者办的展馆中,更印证了其清楚地知道自己在犯罪。倪发科早就被举报,却迟迟不倒台,甚至还得以带病升迁,确实反衬出反腐的机制与人为漏洞。有人质疑倪发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具有逻辑合理性。如果倪发科背后真有包庇者与更大的老虎,难道不该一并彻查?斩草要除根,反腐也得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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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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