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杨于泽
教育部近日出台文件,明确表示支持高层次人才向中西部高校流动,但东部高校不得到中西部高校招聘长江学者,实际上是禁止所有东部高校赴中西部高校挖人才的做法。
乍听起来,中西部高校受到政府的特别关照,其人才“产权”被小心翼翼地保护起来了。近些年来,国内高校相互挖人,尤其是东部高校对中西部高校的优秀人才产生磁吸效应,中西部高校的“角儿”被北大清华一茬茬收割。现在,有关部门站在中西部高校一边,筑起了防止中西部高校人才流失的篱笆。
但令人忧虑的是,教育部有这种颁发禁令的权力么?教育部是国家教育政策的制定者与执行者,但考虑到高校有自己的办学自主权,在“挖人”这个问题上,教育部与高校之间显然不是一种简单的婆婆与媳妇的关系,也不是一种禁止与被禁止的关系。教育部掌握权力,但也不能动辄命令高校如何如何。
倡导、推动、方便人才流动,可谓一项国策。这可绝非什么夸大其词,因为国家一直致力于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雷厉风行地打破铁饭碗,所有新进人员都成为所谓“合同工”。对于“合同工”来说,三五年签一次劳动合同,有些高级人才近几年实行一年一考核、合同一年一签。这样做,目的就是加快人才流动。
可是教育部却以文件形式明令禁止东部高校到中西部挖人,这明显是逆潮流而动,也与政府的宏观政策相违背。
禁止东部高校到中西部高校挖人,动机纯良,但后果很可能适得其反。东部高校到中西部挖人,乍看是东部高校主动“猎人”,而实际上应该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双方应该是你情我愿。现在禁止东部高校到中西部挖人,等于断了中西部人才的“上进之路”,从今往后,中西部高校很可能被大家视为畏途。不让中西部高校人才流动,谁还会向那里流动?
人才流动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现象,不仅关系到用人单位的利益,而且关系到人才的个人利益。国家鼓励人才流动,是因为由市场来配置人才资源,其效率最高。人才之所以要流动,原因很多,比如条件不能满足自己发挥潜能的要求,或者人际、人与单位关系紧张。人才流动之后,自然心情舒畅,可以做出更大业绩。禁止人才流动,实在是有些粗暴。
从教育部的禁令看,一方面他们想保护中西部高校,另一方面可能是他们觉得,中西部高校人才跳槽是因为他们贪恋东部的繁华多金。这实在是对人才流动的以偏概全。况且就算流动人才是奔着钱去的,那也是人才的权利,归根结底是凭本事吃饭,教育部门没有理由一禁了之。
一禁了之,本质上是一种简单粗暴的命令主义行政思维,它在计划经济时代是政府管理的“常情常理”,但在市场资源配置起决定作用的今天,命令主义行政思维显然是落伍了。在市场的韧性面前,行政命令的结果往往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如果真想替中西部高校留住人才,根本办法应该是加大对中西部教育事业的投入。中西部高校有钱之后,可以提高人才的待遇,可以向人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这样,即使不能留住全部东南飞的孔雀,至少可以留住其中相当大一部分,而且是留住他们的心。
专栏
杨于泽
……………………………………………………………………
本报评论员
山中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