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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电视购物应该限制内容

郭元鹏

2014年01月02日08:10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电视购物应该限制内容

  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的《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显示,今起,各卫视频道每天18点至24点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各卫视每天每小时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不得超过1条(次),每条不得超过3分钟,每天播出同一款产品或同一内容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不得超过3次(1月1日《新京报》)。

  电视购物广告这几年出了不少问题,有关部门加强对电视购物广告的管理,当然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也是公众的期待。但是,电视购物广告问题多多,不是缘于播出的时间,也不是缘于播出的次数。解决影响观众收看其他节目的办法很简单,设立专门电视购物频道就可以了,黄金时间也有人喜欢看电视购物,而不喜欢看电视剧。这是一个事实,我们不能回避。

  问题最大的地方实际上不是时间和次数,而是假冒伪劣商品横行。一个个电视购物广告在电视上睁着眼睛说瞎话,才是最大的危害。比如一则黄金的广告,一对大金镯、一对大耳环、一个金戒指、一个金项链,加在一起才388元,这现实吗?商家有再多的钱也会一夜败家的。而这种相似的广告最少得有十多种,已经播放了好几年。此外,还有问题多多的药品广告。

  电视购物不是不需要,更不是简单的播出时间和次数的问题。好产品播出时间长些、次数多些,对于有购物需求的人来说不是坏事。对于那些骗人的广告,播出的时间再短,次数再少,也是一种伤害。正如你查实体店的时候,限制的不应该是营业时间,而重点应该是产品是否有问题。

  江苏 郭元鹏/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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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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