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报载,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人社部、财政部又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这些重大政策,解决了原来新农保和城居保不统一的问题,增加了缴费标准档次,同时实现了农民工等群体在居民养老险与职工养老险之间可转移、可衔接,意义重大。
据报道,这次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险(主要对象是农民及城镇非从业居民),设立了每年缴费标准从100元到2000元共12个缴费档次,而且各省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而原来的新农保,每年缴费标准是可从100元到500元五档选择,城居保则是每年从100元到1000元10个档次可供选择。这一变动,一是可供选择的最高档次标准提高了,解决了原来不少城乡居民想多缴而不能多缴的问题,更有利于激励多缴多得;二是城乡的缴费档次也统一了,城乡居民有了平等的选择权。事实上,广东在这方面已先行先试,去年11月统一了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并且将最高缴费档次提高到每年3600元。
按照政策,参保人缴费将享受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最新出台的政策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最低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而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
这种补贴政策,首先是一种财政对农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的“输血”,是先富帮助后富、城市反哺农村等的具体体现。其次,同样也强化了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在考虑公平的基础上,引导城乡居民重视和积极参加养老保险,为自己未来的养老多作储备。
但是,必须看到,我国目前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也体现了低水平起步的原则。城乡居民养老险的养老金,来源于财政出资的基础养老金和上述个人缴费的积累,目前一年拿到手的可能只有几十数百元。这与职工养老险缴费高、待遇也较高相比,差距比较明显。近日在回应有关热点时,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就坦言,对于广大农民而言,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还是靠土地的收益和家庭收入,基本养老金还只是补充性的收入。要想增加养老金收入,还是应该积极就业,参加到职工养老保险中来。
此外,城乡居民养老险中,个人缴费积累占比很高,最高缴费档次提高后,其保值增值的要求也就更高。新政提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对此,结合职工养老保险同样的保值增值要求,具体措施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