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熱評:攔婚車要香煙!“討彩頭”不能“玩過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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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河北省廊坊市香河縣就“新人因討煙婚車被攔自行打車離開”一事發布情況通報:經與當事人多方核實,現場索要香煙數量9條,網傳索要50條香煙系接親車隊司機宋某某誤傳,公安機關已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公安機關已視情節輕重依法對攔婚車人員胡某某、殷某某等6人給予行政處罰、批評教育處理。
連日來,“新人結婚遭攔車索要50條香煙”廣為流傳,一方面是因為攔婚車索要財物的做法令人深惡痛絕,另一方面則在於“索要50條香煙”遠遠超出了人們的想象。當地迅速啟動調查,並將結果公之於眾,是回應輿論關切的題中應有之義。
結婚大喜的日子裡,撒把喜糖、分包喜煙、發個紅包,是活躍氣氛、增進情誼的常規動作。遇到別人辦喜事,討個彩頭、圖個吉利無傷大雅,但基本前提是雙方自願,一方送上祝福、一方表達謝意,美美與共才能皆大歡喜。
然而,這種質朴的民間禮儀在某些地方卻跑偏了:偏有些人專門盯著辦喜事的人家“薅羊毛”,更有甚者,攔住去路“獅子大開口”,以“討彩頭”之名行“敲竹杠”之實,令人不勝其擾卻徒呼奈何。
據媒體報道,涉事婚車司機並非本地人,當事新郎表示,為避免遇到截車,專門從縣級市外租用婚車,沒想到還是被攔截。如果這種說法屬實,不難看出,此類事件在當地並非首次發生,當事新郎雖然早有准備,但還是沒能擺脫被人“敲竹杠”的厄運。
實際上,無論數量多少,以“討彩頭”之名“敲竹杠”本就涉嫌違法——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強拿硬要公私財物的,可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涉嫌刑法中的敲詐勒索罪。
前不久,河南項城警方處置了一個類似事件:男子張某某阻攔婚車索要錢財被拘留。警方據此提醒:婚車迎親是喜事,切勿以湊熱鬧為由實施攔車索財行為。算上本次事件,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兩地警方已相繼對攔婚車索要財物進行處罰。由此釋放出一種鮮明的信號——“討彩頭”不能“玩過頭”,更不能以無理取鬧的方式“薅羊毛”“敲竹杠”,以身試法注定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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