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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評:嚴懲“按鍵傷人” 依法鑄就清朗網絡空間

蔣 萌
2024年08月07日15:31 |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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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規定》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聯合發布,是我國首部以部門規章形式公布的反網絡暴力專門立法。從網絡暴力信息的發布、傳播、擴散等多個環節,全流程、全周期預防整治網絡暴力。

在網上發布自娛自樂小視頻,卻被惡意嘲諷乃至遭人身攻擊﹔因瑣事與他人產生矛盾,便展開“人肉搜索”,在社交平台大肆謾罵、侮辱、泄憤﹔為博流量吸引眼球,捏造不實帖文,誹謗詆毀他人名譽,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網絡暴力通過惡意散布欺辱性言論、編造虛假信息造謠生事、煽動仇恨情緒、實施威逼脅迫行為,以及非法侵犯個人隱私等惡劣手段,對受害人造成極大傷害,更對網絡環境產生負面影響。網絡暴力信息備受社會關注,治理防范勢在必行。

治理網絡暴力信息,必須堅持源頭遏制,需要有關部門強化監督管理,更要求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履行平台主體責任。《規定》的實施,為統籌協調、依法治理提供行動指南。

平台作為網絡信息傳播的載體,必須在治理網絡不良信息中發揮主體作用。《規定》明確,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建立完善網絡暴力信息治理機制。要採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和人工審核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對網絡暴力信息的識別監測。發現存在網絡暴力信息風險的,應當引導用戶文明互動、理性表達,並對異常賬號及時採取違規警示、限制流量等措施。網絡不容肆意妄為,平台必須做好“守門人”。該刪除、屏蔽、停止服務的,絕不能姑息。涉嫌違規違法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堅決遏制不良暴力信息,弘揚積極健康正能量,網絡平台義不容辭。

遏制網絡暴力信息,更是為了保護廣大網民的正當權益。遭遇網暴侵害,用戶可以利用屏蔽、私信設置、評論管理等功能進行自我保護﹔還有權要求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提供快捷取証功能,向警方尋求法律援助、向司法機關提起民事訴訟。《規定》明確,網絡暴力信息侵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等用戶合法權益的,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還應提供保護救助服務,協助啟動防護措施。關注呵護特殊人群,進一步體現管理善意,這是社會人性化的應有之義。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絡暴力輕則影響受害人身心健康、導致“社會性死亡”,重則令受害人不堪輿論風暴、引發悲劇。不良信息快速擴散,更可能污染網絡生態。從泄私憤,到傷害他人,再到破壞公共利益,一系列行徑觸犯法律法規“紅線”,必然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乃至刑事責任,網絡暴力實施者終將自食苦果。

《規定》的實施,從信息內容治理的維度,堅決對網絡暴力說“不”。網絡平台必須意識到,惟有履行好應盡的社會責任,才能行得穩。廣大網民在注重自我保護的同時,也要提高自律意識。有關部門更要嚴格執法、依法監管,切實維護網絡秩序和公眾權益。各方攜手,正本清源,將為構建清朗的網絡空間添磚加瓦。

(責編:孟哲、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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