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藝起評:用法治力量守護中華文脈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源遠流長、博大精深,是中華文明的智慧結晶。”繼承發揚優秀的中華傳統文化是鑄就社會主義文化新輝煌的必由之路。文物與文化遺產作為歷史的見証,承載著一個民族的精神內核,因而對其的保護,就是對優秀傳統文化的繼承與發揚。
近日,最高檢首次發布的《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白皮書(2023)》以及最高檢工作報告中均提到2023年檢察機關加強歷史文化遺產司法保護,其中,辦理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領域公益訴訟2734件,切實用法治為中華文脈保駕護航。
歷史文化遺產需要法治的守護。從保護對象上看,中國歷史文化悠久,文化遺產類型廣泛、文物價值較高。我國有57處世界遺產,各類不可移動文物76萬余處。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5058處,全國備案博物館達6565家,國有可移動文物1.08億件(套)。文物一旦遭到破壞不可再生,影響極為深遠。檢察機關作為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代表,可以通過公益訴訟檢察獨特優勢,持續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全面履職盡責,推動文化遺產保護,使保護文物進入到法治階段。
必須看到的是,當前涉文物犯罪呈現組織化、鏈條化特征,偵查打擊難﹔涉案文物流轉頻繁,証據提取難﹔涉案文物鑒定不規范,文物認定難﹔保護意識欠缺加之監管存在盲區,涉文物犯罪預防難等特點,甚至拍賣行、古玩交易市場、短視頻平台和二手交易網絡平台等行業、場所、平台都可能被倒賣文物的違法犯罪行為所利用。面對不斷復雜的情況,檢察機關要會同監察機關、公安機關、文物行政部門,對文物盜銷鏈條的上下游犯罪及相關職務犯罪進行全鏈條打擊,形成高壓態勢,全面織密文物保護網。
此外,歷史文化遺傳保護,也要進一步提高專業人才的參與度。例如要有文物專家協助檢察機關建立文化遺產法治保護檔案,實現對所收集文物和文化遺產資料、數據的系統整理和妥善保存,為文化遺產提供“法律保護資料庫”。
文物和文化遺產具有物質和精神的雙重意義,是一個國家和民族最珍貴的文化命脈。充分保護並利用好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好中華民族精神生生不息的根脈,成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深厚滋養。檢察機關作為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堅定維護者,擔負著保護重要文化資源的光榮職責,加大辦案力度,以法律監督筑牢文物安全防線,將檢察力量與文化遺產保護的專業力量凝結到一起,以實際行動助推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完善檢察公益訴訟制度,中國特色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之路將越走越寬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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