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熱評:讓“字小如蟻”的藥品說明書退出公共視野

近日,國家藥監局藥審中心發布《藥品說明書(簡化版)及藥品說明書(大字版)編寫指南》和《電子藥品說明書(完整版)格式要求》,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按照要求,藥品說明書(大字版)應與藥品說明書(完整版)內容一致,結合具體內容及紙張大小,按照藥品說明書(簡化版)相應內容進行適當加大加粗,滿足不同患者閱讀需求。
日常生活中,某些藥品說明書堪稱“字小如蟻”,不僅平添了閱讀障礙,而且顯得對中老年人很不友好。不久前,最高檢發布無障礙環境建設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連雲港市海州區人民檢察院藥品零售藥店隨機抽樣20種老年群體常用藥的藥品說明書發現,20份藥品說明書的字號均小於5.5磅(約為1.94毫米),最小的字號隻有3磅(約為1毫米)。
依據《藥品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藥品說明書和標簽中的文字應當清晰易辨。現實情況是,不少藥品說明書雖然印刷清晰,但卻並不“易辨”。那些“字小如蟻”的藥品說明書,看似面面俱到,實則令人如墮五裡霧中——既看不清其中寫了什麼,也看不懂其中的專業術語。究其原因,有些藥品包裝本就不大,在有限的空間內,藥品說明書還要寫上化學成分、用法用量、不良反應、服藥禁忌等各項內容,於是藥品說明書的字號越來越小、密度越來越大。問題是,當藥品說明書的內容不明不白,事無巨細的“說明”不免成為自說自話,令人陡增煩惱、徒呼奈何。
事關用藥安全,藥品說明書的關鍵不僅在於“說”,更在於“明”。藥品說明書包含的內容及書寫、排版、修訂均有相關標准,但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對於藥品說明書的字號並無具體要求。以藥品說明書新規的頒布實施為背景,“字小如蟻”的藥品說明書有望徹底退出公共視野。藥品說明書(簡化版)的出現,意味著刪繁就簡壓縮內容、調整字號,滿足公眾最基本的閱讀需求。與此同時,通過電子藥品說明書(完整版),公眾也可以了解藥品名稱、成分、性狀等專業信息。在“看得清”的基礎上,藥品企業不妨在“看得懂”上多下功夫——從保障用藥安全的角度出發,藥品說明書有必要更加通俗易懂,從而更好地發揮答疑釋惑的指導作用。
今年9月1日起,無障礙環境建設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確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完善藥品標簽、說明書的管理規范,要求藥品生產經營者提供語音、大字、盲文、電子等無障礙格式版本的標簽、說明書。顯而易見,藥品說明書推出“簡化版”和“大字版”,只是無障礙環境建設的一部分。乘著移動互聯網的春風,藥品說明書完全可以添加掃碼語音播報功能,在“可讀”的基礎上實現“可聽”,為公眾提供更加貼心的服務,使無障礙環境建設落實在每一處民生細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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