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熱評:為青少年安全“觸網”保駕護航
10月24日,《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公布,並明確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共7章60條,其出台歷經7年討論、兩次公開征求意見,是我國第一部專門性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綜合立法,旨在通過堅持“問題導向、社會共治、立法協同”的方式,營造有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環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據統計,截至2023年6月,我國網民規模已達10.79億,未成年網民規模已突破1.91億,互聯網普及率達 96.8%。作為互聯網原住民的青少年群體一方面得益於網絡技術發展給學習生活帶來的巨大便利,另一方面也受到網絡給身心健康發展帶來的負面影響。據《2021年全國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情況研究報告》顯示,網絡沉迷、不良信息、網絡傷害以及信息泄露是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四大風險。“四年級小學生打賞網絡主播超17萬元”“13歲少年沉迷手游,模仿游戲跳樓墜亡”“12歲學生遭遇電信詐騙,被不法分子威嚇要挾”,諸如此類的新聞事件在不斷警示我們強化未成年人網絡安全保護迫在眉睫。
近些年來,國家也在不斷搭建網絡安全“藩籬”,逐步推進未成年網絡生態建設。國家網信辦自2020年啟動的“清朗·未成年人暑期網絡環境專項整治”行動,聚焦未成年人較為活躍的網站平台、產品功能和位置版塊,及時發現處置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問題,有力遏制一些亂象隱形變異、反彈反復。
如果說專項整治活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為未成年人網絡安全提供了現實依據和法律基礎,那麼《條例》的出台則是兼具系統性和科學性、更具可操作性的制度保障。《條例》重點規定了五大內容,既要從根源上健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體制機制,加強網絡信息內容建設,又要在具體的“觸網”行為中保護未成年人個人信息、通過提升未成年人網絡素養,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網絡。同時針對具體的未成年人網絡欺凌現象,《條例》明確規定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網絡欺凌行為的預警預防、識別監測和處置機制,設置便利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保存遭受網絡欺凌記錄、行使通知權利的功能、渠道。
《條例》的詳細規定是未成年網絡保護舉措“多年磨一劍”的重要成果,也是保障青少年在網絡空間合法權益的“一劑良藥”。從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合理限制未成年人在使用網絡服務中的單次消費數額,到以義務性條款的方式督促家長等監護人切實保護好未成年人個人信息,再到明確相關部門制定未成年人網絡素養測評指標,《條例》對未成年人的專項保護正在從政府、企業、家庭不同主體出發積極執行、落地生根,形成一張不斷織密的網絡安全之網。
安全上網,既關乎青少年身心健康,也關系到家庭、民族和國家的未來。以《條例》的出台為契機,加強統籌協調、壓實各方責任,持續筑牢網絡保護屏障、構建清朗的網絡空間,才能讓網絡為未成年的生活添彩、為他們的成長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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