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建評:“宰相拒魚”芻議

戰國時期,魯國宰相公儀休愛吃魚,在他當上魯國宰相后,舉國之人都爭相買魚獻給他,公儀休卻不接受。他的學生不解地問道:“你那麼喜歡吃魚為什麼不接受這些送上門來的魚呢?”公儀休回答說:“正因為我喜歡吃魚,所以才不能接受這些送來的魚。假如我接受了別人的魚,必然產生遷就別人的心理,有了這種心理,必將枉曲法律,而枉曲法律就會被罷免宰相之職,等到被罷了官,誰還會再給我送魚呢?我不接受別人的魚,就可以堂堂正正地做官,從而免於被罷官,我自己還是能經常供給自己魚吃啊。”
“宰相拒魚”的典故所蘊含的道理簡單而深刻,至今仍有極強的現實教育意義。公儀休作為位高權重的官員,以清廉自守的高尚情操,贏得了后人的廣泛贊譽。這則歷史典故告誡我們惟有防微杜漸、慎微慎初、堅守清廉才能“其魚長存”,無論何時都不能為利益所誘惑,而成為“規小得而大失者”。
風起於青萍之末,浪成於微瀾之間。任何事物的發展變化都有一個由小到大,從質變到量變的過程。現實中許多腐敗案例警示我們,一些黨員干部之所以身陷囹圄,大都是從不該吃的吃了、不該拿的拿了、不該玩的玩了,從小事“破防”開始,然后在“溫水煮青蛙”中結束。其之所以身敗名裂,無不是發端於小節上的不檢點。明朝《鬆窗夢語》中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有個轎夫在雨天穿了一雙新鞋抬轎,剛開始他怕弄臟新鞋“擇地而行”,后來不小心踩進了泥水中,把鞋弄臟了,這一下轎夫便不管不顧、亂走亂踩了。“居身之道,亦猶是耳,倘一失足,將無所不至矣。”事實一再証明,初之不慎往往一步錯步步錯,從而導致“腳夫濕鞋,不復顧惜”的重演。
“貪如火,不遏則燎原﹔欲如水,不遏則滔天。”自律之堤一旦被沖垮,往往如洪水泛濫,滔滔難遏。在面對誘惑和陷阱時,要時刻保持清醒頭腦,警惕廉潔破防。唐代白居易在離任杭州刺史返鄉,路過天竺山時撿拾兩塊石頭,事后倍感羞辱,甚為自責:“三年為刺史,飲冰復食檗。唯向天竺山,取得兩片石。此抵有千金,無乃傷清白。”
古往今來,淡泊名利、胸懷家國者,則永為世人所敬仰,追名逐利、蠅營狗苟者,則永被世人所唾棄。周恩來一生嚴於律己,克己奉公﹔焦裕祿給孩子們立下不准“看白戲”的規矩﹔谷文昌大半輩子與林業管理打交道,從不佔公家一寸木材的便宜……
古人尚能“拒魚”,以撿石為恥,作為新時代的黨員干部,更應見賢思齊,見不賢而內自省。時時以古為鏡、以賢為師,事事以黨紀為尺,處處以國法為鑒。“心是花園,清廉為種。”唯有勤掃思想“花園”,播好廉潔“種子”,清除貪念“雜草”,始終把廉潔自律作為一種境界來提升,作為一種操守來涵養,方能不負韶華,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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