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評:GPS定位使用不能突破應有的界限
“保密發貨,實時定位”“定位錄音神器,定位誤差小於3米”……近年來,GPS定位神器花樣越玩越多,時有某人被跟蹤竊聽的新聞曝光,引發人們對侵犯個人隱私的深深擔憂,是時候對“跑偏”的GPS加強監管、加以規范了。
簡單說,GPS是一種以人造地球衛星為基礎的定位系統。自問世以來,就以其高精度、全天候、全球覆蓋、方便靈活吸引了眾多用戶。GPS用於行車導航、物流運輸、電話手表等領域,極大提升各行各業效率。但科技是把雙刃劍,善立規矩,才能善用科技。
當下,網上網下都有各種GPS定位器在售,具備竊聽竊照定位多項功能,其中大的像火柴盒,袖珍的僅硬幣大小,加上無門檻買賣,無需實名“給錢就裝”,導致汽車、充電寶、水杯等各種日用品,都可能成為我們身邊的“間諜”。這些定位神器,雖打著“防盜錄音”“防老人小孩走丟”等幌子,也不乏“有了這個,老婆老實多了”一類的暗示。GPS的定位功能,被某些不良商家宣揚可作他用,其中一些用途甚至違背了公序良俗,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正日益給更多人帶來困擾。
GPS被濫用,侵犯了民眾的隱私。隱私權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搜集、利用和公開等的一種人格權,其重要性無需多言。利用GPS定位功能,偷拍、竊聽、窺探他人隱私,違反了我國法律有關“收集和使用公民個人信息必須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且目的必須明確並經用戶的知情同意”,以及“不得過度收集個人信息”等明文規定,屬於赤裸裸的違法行為。為此,一方面,必須不斷完善個人信息保護法律制度體系和監督執法機制。對五花八門的GPS定位器產品和銷售安裝環節,要進一步加以規范和引導,如可以壓實平台責任,對購買者、銷售者的資質進行審核,盡到使用提示義務﹔要求線下機構在安裝GPS時,對使用者情況、設備用途進行查驗登記。另一方面,順藤摸瓜對參與相關交易者、非法獲取他人信息者嚴懲不貸,同時暢通投訴渠道構建多元共治維權機制,定能形成震懾作用,肅清GPS售賣市場亂象。
隱私是每個人心靈的“后花園”,尊重他人隱私,既體現個人修養,也會放大人與人之間的信任。突破界限去侵害他人隱私,則不僅違法害己,更無情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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