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未成年人營造清朗網絡環境(縱橫)
近日,中央文明辦等4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規范網絡直播打賞 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網站平台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嚴格落實實名制要求,禁止為未成年人提供現金充值、“禮物”購買、在線支付等各類打賞服務,同時提出優化升級“青少年模式”、規范重點功能應用、加強網絡素養教育等舉措。
隨著網絡直播的出現,直播打賞成為一些未成年人支持偶像藝人、網紅主播的方式。諸如“小學生打賞主播花掉家長多年積蓄”等事件,不斷引發社會關注。未成年人打賞在加劇網絡沉迷的同時,還可能滋生拜金、虛榮等心理,扭曲人生觀和價值觀。這固然有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自控力較差、父母教育缺位等因素,一些網絡平台存在的漏洞和誘導行為也是重要原因。當僅憑借短信驗証即可完成資金支付,“打賞榜單”“直播PK”等成為吸引打賞的重要手段,屏幕前的一些未成年人容易被誘導,盲目參與直播打賞。
從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增設“網絡保護”專章,到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多次征求公眾意見,再到設置青少年防沉迷模式等措施,一張未成年人保護網正越織越大、越織越密。作為網絡直播領域首次提出的針對未成年人保護的專項意見,此次發布的《意見》彰顯了從嚴規范網絡直播打賞的決心。《意見》不僅從禁止以打賞額度為標准對用戶進行排名、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等方面提出硬性要求,而且強調要加強新技術新應用上線的安全評估、嚴格內容審核把關流程,為未成年人筑起全鏈條、全方位的網絡保護屏障。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安全、健康使用互聯網,需要更多務實行動。《意見》要求增加適合未成年人的直播內容供給、建立未成年人專屬客服團隊,督促直播行業多為孩子著想、為孩子服務。“用戶為本,科技向善”不該被平台簡化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進一步說,尊重未成年人的成長規律,在保護他們免受網絡負面影響的基礎上,提供豐富的網絡資源與充分的發展機會,真正讓家長放心、孩子滿意、社會認可。這應該成為相關平台的目標和任務。
期待相關平台、職能部門堅持問題導向,標本兼治,建立長效監管工作機制,切實踐行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為未成年人撐起一片清朗的網絡天空。
(摘編自《工人日報》,原題為《恪守“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撐起清朗網絡天空》)
《 人民日報 》( 2022年05月13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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