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評:個人養老金制度助力社會保障網更密更牢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已超過2.64億人,佔總人口比重為18.7%,老年人口比例上升較快。在這一背景下,養老保險制度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推動發展適合中國國情、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營的個人養老金。至此,醞釀多年的個人養老金制度正式落地,對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養老保險需要具有重要意義。
“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目前,我國已初步構建起以基本養老保險為基礎、以企業(職業)年金為補充、與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相銜接的“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截至2021年底,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已達10.3億人。“第二支柱”企業(職業)年金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全國參加企業(職業)年金的人數為7218萬人。“第三支柱”是指個人自願開展的長期養老金積累,包括商業養老保險、養老理財產品、養老目標基金等。
推動發展個人養老金制度,是對“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和完善。目前我國的“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中,全覆蓋、保基本的“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挑起大梁、“任務”較重﹔“第二支柱”企業(職業)年金發展迅速,但規模偏小﹔因此“第三支柱”養老保險也被許多人寄予厚望。盡管部分行業和機構此前推出了一些金融產品,但存在品種單一、覆蓋面較窄等問題,圍繞“第三支柱”養老保險也一直沒有正式的制度出台。此次個人養老金制度的落地推進,既是完善“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具體舉措,也在頂層設計上為其未來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從更高的層面來說,建立個人養老金制度也有助於緩解我國基本養老保險當前面臨的壓力,使社會保障制度更可持續。
推動發展個人養老金制度,有利於加快構建養老金、資本市場與實體經濟良性互動的格局。《意見》提出,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賬戶資金用於購買運作安全、成熟穩定、標的規范、側重長期保值的金融產品﹔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實行封閉運行,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等條件后可以領取,不得提前支取。與設定短暫封閉期、可任意贖回的養老目標基金等產品不同,個人養老金制度的設計使其更具長期性、規范性和規模性,能為實體經濟提供穩定的發展資金。同時,也將引導更多家庭養成全生命周期的儲蓄理念,走向以養老為目標的長期投資和長期積累,實現養老金更好的保值增值。
當前,關於個人養老金制度的更多細則尚未披露。《意見》提出,人社部、財政部要加強指導和協調,結合實際分步實施,選擇部分城市先試行1年,再逐步推開,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意見順利實施。我們應該對個人養老金制度的發展保持足夠耐心,相信隨著個人養老金等養老保險制度的不斷完善,我國社會保障網必將越織越密、越織越牢。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相關新聞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