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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對未成年人個人信息保護力度(金台銳評)

張  璁
2021年08月26日05:43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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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剛通過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將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作為敏感個人信息,並要求個人信息處理者對此制定專門的個人信息處理規則。這一事關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網絡保護的有力立法舉措,贏得了人民群眾、特別是廣大學生家長的關注和歡迎。

  互聯網時代,個人信息一旦被泄露或濫用,往往意味著在網絡空間“門戶大開”。近年來,無論是網絡暴力、網絡欺凌還是電信網絡詐騙,其間總是不難發現各類侵害個人信息的問題。《2020年全國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情況研究報告》顯示,2020年,我國未成年網民達到1.83億人,互聯網普及率為94.9%,超過1/3的小學生在學齡前就開始使用互聯網,而且呈逐年上升趨勢。由此可見,不僅當前未成年網民規模持續增長,而且“觸網”低齡化趨勢更為明顯,凸顯了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緊迫性和重要性。

  在網絡高度發達的現代社會,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網絡保護面臨嚴峻挑戰。一方面,由於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個人信息保護意識相對淡薄,加之“觸網”年齡越來越低,其個人信息很容易被過度採集。比如手機上不少APP就存在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因其具有的較強隱蔽性、技術性和復雜性,豈止是孩子,連家長一般也難以甄別預判潛在風險並提供具體的信息安全引導。另一方面,對未成年人網絡空間合法權益的侵犯,通常帶有損害擴散迅速、受害范圍廣泛、受害時間持續、受害人數眾多、受害方式隱秘等特點,導致個體維權成本高、途徑少、效果差。因此,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對相關的侵權行為很多時候不僅難以發現、難以取証,甚至不敢維權、不願維權。

  我國歷來高度重視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2019年,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制定了專門的《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規定》,對於相關責任主體如何保護兒童個人信息提出了具體要求。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也都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提出了明確要求。與此同時,不僅相關監管部門積極治理相關違法違規問題,檢察機關也通過公益訴訟的方式維護未成年人個人信息合法權益。

  互聯網行業健康發展必須規范個人信息尤其是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保護,對此執法司法機關需要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並進一步降低相關權利人的維權成本,以此向企業和市場傳達何種行為合法、何種行為違法的信號,推動平台企業更加規范運營,為整個行業劃出一條不可突破的底線。同時,社會觀念層面對未成年人權利主體地位及其合法權益缺乏尊重,也往往是引發不當獲取、存儲和使用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重要原因。案例是最生動的法治課,各地需要通過一個個案件的依法辦理和廣泛宣傳引導形成社會共識,增強未成年人個人信息保護的主動性、自覺性,積極營造全社會共同保護未成年人網絡合法權益的良好氛圍。


  《 人民日報 》( 2021年08月26日 19 版)

(責編:胡永秋、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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