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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人民時評:治理升級,優化數字經濟環境

——網購經濟助力擴內需暢循環③

何  娟
2020年11月10日05:5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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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時俱進地調整法規的內容、監管的形式,推動治理向科學化、精細化、精准化邁進,必將促使數字經濟向規范化、法治化、綠色化發展

  

  “雙11”網絡購物節越來越近,各大電商平台拉開“預售”帷幕,各種優惠促銷活動令人眼花繚亂,很多人早把心儀商品放進購物車,隻等到時一鍵下單支付。與此同時,各地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安局發出警示,提醒消費者謹防秒殺代拍、刷單返利、中獎免單等騙局,引導和鼓勵廣大消費者積極舉報各類違法行為。消費者擦亮眼睛,監管部門保駕護航,將不斷優化網絡消費環境。

  近年來,網絡購物在激活消費新市場、推動居民就業、暢通經濟循環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截至今年6月,我國網絡購物用戶達7.49億,2019年電子商務平台交易額達到34.8萬億元,網絡經濟指數對經濟發展新動能指數增長的貢獻率為80.5%。尤其是“直播帶貨”等新型消費模式的興起和發展壯大,不僅催生了“直播銷售員”等新職業,帶動許多地區廣大群眾脫貧致富,更為數字經濟注入了新的活力。不斷刷新紀錄的網購成交額,日均2億件左右的快遞,折射出中國市場巨大潛力,展現著網絡消費的蓬勃活力。

  與此同時,一些不合規、不合法經營行為也沖擊著網絡經濟市場秩序。這其中,既有商品質量貨不對板、產品假冒偽劣等問題,也出現一些線上交易的新問題。比如有的平台促銷定價“先漲后降”、利用大數據“殺熟”、強迫商家“二選一”﹔有的商家有償刪差評刷好評,欺騙、誤導消費者﹔有的直播間不夠規范,導致消費者維權難。凡此種種,不僅使得網絡交易參與主體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更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重拳治理電商存在的“劣幣驅逐良幣”現象,勢在必行。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商品和服務上線后,相應的制度法規和有效監管也應“上線”、保持“在線”。近些年,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為電子商務奠定法律框架,到《視頻直播購物運營和服務基本規范》等行業性標准規范直播購物行為,從持續開展“淨網”“劍網”“清源”等專項治理行動,到推動建立快遞綠色包裝標准體系,我國在完善網絡經濟規章制度、優化網絡消費環境方面持續發力。與此同時,執法和監管力度也在同步跟進。不久前,上海警方偵破該市首例利用“網紅主播直播帶貨”形式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案,彰顯了嚴厲打擊售假、維護消費者權益的鮮明態度。加大對違規經營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對平台、經營者及主播等的規范引導,才能打造更為放心、舒心的網絡消費環境,夯實電子商務發展根基。

  還要看到,隨著互聯網創新活力不斷迸發,網購經濟不斷衍生出新模式新業態,在經營規范和權益保護方面不可避免會遇到新問題新挑戰。今年9月,《關於以新業態新模式引領新型消費加快發展的意見》發布,明確提出要推動及時調整不適應新型消費發展的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優化新型消費發展環境。不久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了《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擬對市場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進一步規范,並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與時俱進地調整法規的內容、監管的形式,推動治理向科學化、精細化、精准化邁進,必將促使數字經濟向規范化、法治化、綠色化發展,進一步激發數字經濟潛力、釋放網絡消費活力,為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蓄勢助力。

  (本系列評論到此結束)


  《 人民日報 》( 2020年11月10日 10 版)

(責編:楊光宇、董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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