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1+1:推廣普及“救命神器”踐行生命至上

蔣萌

2020年09月16日15:49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北京半程馬拉鬆心臟驟停者經志願者使用AED成功獲救,上海一名大學生體測倒地成為全國高校校園內AED急救首例成功案例,合肥高鐵南站先后使用AED成功施救2人……近年來,一種被譽為“救命神器”的設備——“自動體外除顫器”(簡稱AED),逐漸進入人們視野。

統計顯示,我國每年心源性猝死者多達55萬人,相當於每天有約1500人因此離世。心源性猝死的“黃金搶救時間”隻有3-5分鐘,AED可自動分析心臟驟停患者心律,指導施救者實施電擊心臟復蘇,大大提高搶救成功率。然而,相對於心源性猝死多發,AED的配備數量卻相形見絀,面臨普及難題。

首先是價格門檻,每台AED價值2萬-3萬元,每兩到三年需要更換一次電池,還有檢修和維護成本等,國內一些城市只是少量試點投放。比如,廣州全市243個應急站,隻有部分站點配備了83台AED。按照國際上每10萬人應配備100台AED的標准,常住人口上千萬的廣州,配備缺口顯而易見。管中窺豹,公共場所AED嚴重不足,是許多地方的尷尬。

由於“可見率”不高,很多人仍不知道AED是什麼。一些人雖然對它有所耳聞,卻沒見過其真容。還有一種吊詭情形——因其“金貴”,怕人“亂動”,有的公共場所干脆把AED鎖起來,令本就稀少的“救命神器”淪為“塵封的花瓶”。這不僅令人遺憾,危急時刻更可能耽誤救命。

對於AED,還有人表示“不會用,不敢用”。這表明,許多人沒接受過相關培訓,盡管某些公益組織和機構做了一些工作,但公眾應急救護知識普及仍然緩慢,沒有形成規模效應,義務教育乃至高等教育納入相關急救內容是大勢所趨。

“后顧之憂”更不容回避。有人擔心,救人不成反引糾紛。這牽扯技術問題,關乎道德倫理,涉及法律判斷,難免影響人們遇到他人危難時的選擇。

由此可見,普及推廣“救命神器”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多層面發力。專業人士呼吁,通過立法的形式,將AED確立為一種公共基礎設施,使其成為公共場所“標配”,管理者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同時,應由政府牽頭,聯合社會力量,努力加大資金投入,不斷提高AED的配備數量。對公眾廣泛普及急救常識,將急救課程納入學校教學范疇,使“生命教育”落到實處,更不可或缺。《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和實踐要有機統一,力挺凡人善舉,弘揚社會正能。對受損害一方,可通過司法救濟、社會慈善等幫扶,體現人道主義。

踐行生命至上,我們期待AED挽救更多寶貴生命。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 。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蔣萌、仝宗莉)